离婚不离家,要制定好规则
近段时间接到二个极端的咨询,第一个男士咨询,说:
我老婆坚决要离婚,我为了赌一口气,就答应去离了,但是离了之后我们又很默契的还是住在一起,小孩压根不知道我们离婚了,生活各方面都没有任何变化,仅仅只是把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而已。这种状态在外人看来或许不可思议,但身处其中的我们,最初竟也生出一种诡异的平静,仿佛那张离婚证只是一时意气用事的凭证,并不足以改变我们已经习惯多年的生活轨迹。
就这样我们生活了三年,在今年过完年老婆回娘家几个月过去了就不回来了,说我们已经离婚三年了不应该再住在一起了。这三年的共同生活,让我几乎产生了错觉,以为我们和普通夫妻没什么两样,甚至幻想过有没有可能复婚,但现在看来,这一切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对方或许早有打算,只是我后知后觉。
现在关键是,这三年期间我的工资还是像以前一样都是我老婆在保管的,三年大概有给她40万,我自己几乎没存钱,有转账记录也有现金给的,买了一台车在她名下,她也开走了,我要她还钱还车,她把我拉黑了,还说要去告我强奸她,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这种处境真是让人既愤怒又无助,感觉从头到尾都被算计了,感情被利用,钱财也落空,还面临无端的指控,实在是憋屈。
第二个女士咨询,说:
和我老公离婚实在是迫不得已,他不顾家不管家经常在外面玩我是净身出户房子车子孩子都给他,我才把这个婚给离了的,但是离婚后没几天小孩上学没有人煮饭吃,我老公又叫我回去住了。当时我心一软,想着孩子确实需要照顾,也抱着一丝他能改变的希望,就回去了。我回去之后,我以为离了一次婚他会改了,但其实还是和之前一样,他玩他的,我每天还是洗衣做饭拖地板管孩子,最近他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没有回家了,好像是在外面真的有其他人了,吕律师,我该怎么办?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毫无尊严,当初离婚的决心仿佛成了一个笑话。
这二个咨询确实是很奇葩,离婚到底是什么?你离婚不离家那么你离婚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换一纸证书,而生活照旧,甚至权益更无保障?这背后的侥幸心理和现实困境,值得深思。
确实有很多夫妻会采取“离婚不离家”的模式,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为了小孩刻意把离婚状态隐藏依旧过日子,离婚不离家其实就是男女同居关系,隐藏着更大的法律风险,处理不当的会引发新的纠纷。这种模式往往源于情感纠葛、经济依赖或为孩子着想,但模糊的边界极易导致旧怨未消、新患又起。
比如第一个男士咨询的,同居期间把工资还是给了“老婆”去保管,有转账记录的,通过诉讼还可以要回来,一笔笔除去在一起的生活开支,即便是要回来了,又还有多少呢?那么现金给的呢?怎么去证明?买车是通过她自己卡刷的,你口口声声说是你的钱买的车,但是人家也有挣钱啊,你又如何去证明买车的这个钱刷的是你的而不是她的呢?况且车登记在她名下。这类经济纠纷在“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尤为常见,因为财务往来往往延续婚姻习惯,却缺乏婚姻的法律保障,一旦反目,取证维权异常艰难。
至于她说要去告你强奸那得看她是否有你强奸的证据了。这种指控非常严重,但若缺乏实质证据,也难以成立,不过确实会给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名誉风险。
所以,离婚不离家的男士,你在钱财上虽有所损失,但你也有所得啊,毕竟你占俱了人家肉体三年啊,权当是自己P了呗。这种说法或许带有自我安慰的成分,但也尖锐地指出了在这种模糊关系中,双方都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利用和妥协,最终得失难以简单衡量。
再来说第二位女士,这个女士在咨询我的时候,口气中明显带有愤怒,意思就是他叫我回来住的,为什么还要去外面找女人呢?我只能说啊,他出去找女人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有啥资格愤怒呢?你们离婚了好吗?他是你前夫哥啊。法律上你们已无约束,情感上你却未能真正抽离,这种错位是痛苦的根源。
你说他为什么不要你回来住,饭是你做的,地板是你拖的,衣服是你洗的,孩子是你管的,你就是一个让他放心又不用花一份钱的保姆啊,他为啥不要你回来住呢?他享受了你提供的无偿劳动和家庭温暖,却无需承担婚姻的责任,这对他而言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但对你却是极大的不公。
我只能说啊,要么把他的行李丢出去,要么收据自己的行李走人,给自己留点自尊吧!继续纠缠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里,只会不断消耗自己,必须拿出决断,划清界限。
那么对于离婚不离家的男男女女们,又如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这就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了,因为证据收集起来,本身就很困难。每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案,但一些基本原则可以借鉴。
但是如果当初双方约定清楚,尤其是对重大事项约定清楚,就不会陷入被动了。所以,针对离婚后同居期间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尤其是最后一条很重要:
严格执行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各项内容,应该严格执行,尽管依旧住在一起,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房屋过户、房屋折价款、经济补偿款、债权债务等事项也要按约定执行,按时支付。绝不能因为同住一屋檐下就模糊处理,否则协议形同虚设,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签署同居协议。除离婚协议之外,最好和对方再签署一份明确约定同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包括财产管理,二收入归属、日常开支、孩子抚养等。这份协议能有效界定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白纸黑字,有备无患。
各自独立,做好隔离。对于双方的财产,在执行同居协议的同时,也最好做到各自隔离,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避免账目混同,难以分辨。个人或者共同购置大额财产,进行共同投资,要留好凭证,避免像那伴男士咨询一样,明明支付了相应款项,却难以主张权益的情况。保持财务清晰是自我保护的基础。
账目往来,留好凭证。对于双方之间重大的金钱账目往来,一定要留好凭证,如果是两人之间发生借贷借用资金,建议写个借条,备明用途,免得分手后索要,对方不认可,你又无凭无据,陷入被动,切记不要现金往来,一切要留有痕迹。现代支付手段多样,尽量采用可追溯的方式。
涉及房产,慎之又慎。如果已经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子的归属问题,但是还涉及贷款问题,婚后继续帮助还贷,那么出资还贷的时候,一定要保留这部分还款凭据,将来作为主张权益的凭证。另外,在离婚后同住的情况下,如果是对方以没有居所为由,非要住在一起,最好签订租赁协议,避免对方实施妨碍居住的行为,有了协议也好在确保自己权益的前提下,要求对方搬离。房产价值大,处理更需谨慎。
也就是最后一点了,严重警告女士们,如果你们二人还像以前过起夫妻生活,那么就不要期望他对你一心一意了,就当是成年人的过家家呗,在他再去找情人的时候,你也别愤怒了,因为你只是前妻,想开一点吧。情感上或许难以接受,但理智上必须认清现实,调整期待,否则只会让自己陷入更深的痛苦和被动。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和财产,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