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两度出轨,原配起诉小三还款,3年诉讼时效已过,恐无功而返
案情概要
张伟与小美系夫妻,两人于
丈夫两度出轨,原配妻子起诉小三拿回款项
罗娜与王波系夫妻,刚结婚那会儿,两人如胶似漆,恩爱非常,可就是这样一对令人艳羡的夫妻,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也难逃出轨定律。
2022年2月,罗娜无意中发现王波与一名叫小美的女子来往密切,细查后果真发现两人有染,两人从2017年便开始联系,且在此期间,王波更是频繁向小美转账,累计金额预估10万元左右。
面对该结果,罗娜一时无法接受,当即找到王波质问,而王波见事情败露也不辩驳,而是态度诚恳地认错,并保证自此与小美断绝联系,以后不会再见。
眼见王波如此诚心认错,罗娜出于对家庭的考虑,选择原谅王波,不再追究此事。可即便罗娜已做出让步,可王波仍未收心,事后依然悄悄联系小美,直到2025年再次被罗娜发现。
这次,罗娜对王波彻底失望,王波见状也真的慌了,不仅积极认错,还主动将家中的全部收入交由罗娜保管,只求罗娜不要离婚。
经过多番考虑,罗娜也知晓自己内心确实不想离婚,遂再次选择原谅王波,但对于小美,其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决定给小美一点教训。
随后,罗娜选择委托#霖澳律师事务所绵阳分所林燕律师 担任其代理人,将小美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美将王波所转的钱款全部退回。
3年诉讼时效已过,霖澳(绵阳)律师通过调解,助原配拿回3万
林律师受托后,通过对案件详细梳理和分析指出,王波在未经罗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美,该行为既侵害了罗娜的财产权益,又违背了公序良俗,小美受赠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罗娜可以向小美主张返还。
可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罗娜发现转账事实是在2022年2月,距今已有3年之久,显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故罗娜要想拿回钱款,并非易事。
随后,林律师协助罗娜多方取证,并将小美列为被告,王波列为第三人提起诉讼,同时为保障后续执行,林律师协助罗娜向法院申请对小美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然而,开庭前,法官认为应将王波一同追加为被告,并明确告知林律师,如若不追加,法院将驳回罗娜的诉讼请求。
对此,林律师考虑到罗娜并不想离婚,也不愿意将王波追加为被告,加上确实已过诉讼时效,如若继续坚持诉讼,罗娜很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回来,所以,结合目前的情况,调解或许是最优解。
于是,林律师耐心向罗娜讲明案件风险与调解优势,罗娜听后表示同意调解。随后,林律师尝试联系小美,并凭借其娴熟的沟通技巧,成功说服小美同意调解。
最终,在林律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约定由小美当庭返还罗娜3万元,此后两人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办案心得
#林燕律师:“本案系一起涉及婚姻背叛的案例,当事人在第一次发现男方出轨并向第三人转账的时候,因不懂维权,加上男方积极认错,未提起诉讼,错过了最佳维权时间。之后再想维权,因3年诉讼时效已过,拿回款项的可能性很小。也因此,我们介入后,考虑到多重不利因素,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帮当事人在看似无法挽回的局面中追回3万元。借此,也提醒大家,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若发现对方确有不忠行为,尽早咨询专业人士,及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虽然最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为当事人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但也反映出原配一方在遭遇婚姻背叛时常面临的法律与情感的双重困境。从法律角度看,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应属无效,第三者本应全额返还受赠财产。然而,诉讼时效的规定使得权利行使存在严格的期限限制,当事人若未能及时主张权利,将面临败诉风险。本案中,罗娜在发现丈夫出轨并转账事实三年后才提起诉讼,已远超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若非律师积极斡旋促成调解,其诉求恐难获得法院支持。此外,情感上的犹豫与对家庭完整的维护,也往往使受害方错失取证和维权的最佳时机。实践中,类似案件不仅涉及法律技术问题,更交织着复杂的人性考量与关系博弈。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在充分评估证据状况、诉讼风险及当事人情感需求的基础上,灵活选择诉讼或调解策略,力求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警示我们,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坚决地采取行动,以免贻误时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维护婚姻忠诚与家庭稳定,仍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倡导正确的婚姻观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