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调查以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动用私家侦探的法律风险,您知道吗?
说到私家侦探,很多人脑海中会浮现出神探福尔摩斯。而现在,国内也涌现出许多打着私家侦探名义的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追讨债务、搜集商业信息、调查婚外情等业务。
在婚外情和商业秘密的纠纷案件中,往往存在一方希望获取另一方出轨的证据以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更多的筹码,或者公司希望获取前员工在新公司的相关信息以证明其存在侵犯商业秘密或不正常竞争行为要求前员工进行损失赔偿。
在这两类案件中,当事人发现自己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所需的信息资料时,便想到花高价聘请所谓的“私家侦探”这种非官方渠道协助自己获取相关他人信息及相关证据。目前私家侦探在我国并不合法,其采用的调查手段属于在法律的危险边缘试探。关于私家侦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法律风险:
NO.1
壹
私家侦探借调查为由诈骗钱财,被法院判处诈骗罪,委托人损失惨重
私家侦探以提供“私家调查服务”为名,骗取有此类需求人员的信任,待被骗人员上当后,私家侦探以缴纳定金、查询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被骗人向指定银行卡转账,他们收到钱款后立即拉黑受骗人,使委托人钱财受损。
01
案例一:离婚纠纷中,女方委托私家侦探调查男方婚内出轨证据,被诈骗579000元。(2016)辽03刑终206号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邢某君于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5月期间,编造能给王某(被害人,女,32岁)找私家侦探调查王某丈夫出轨及花钱在法院找人为王某办理离婚的虚假事实,分别在海城市“爱情故事”发廊、南台农行、海城市南台镇王某家中累计骗取王某人民币579000元。
法院观点:
邢某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判决:
邢某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这类案件中,这些诈骗人员假借“私家侦探”之名,骗取钱财,他们准确拿捏当事人“只要能找到证据,钱无所谓!”的急切心理,往往开出高昂的价格。付钱之后,才发现这竟是一场骗局!
NO.2
贰
私家侦探获取的“证据”无法被法院认可,当事人白白浪费了一大笔钱
如果委托的私家侦探不是上面案例中提到的骗子,他们确实通过一系列手段获得了所谓的“证据”,那么这些跟踪拍摄获取的证据是否合法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三性”要求。分别是:
证据合法性。主包含主体合法、来源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加以证明。
证据来源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采取偷录、偷拍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所取得的证据。
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真实性。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如果提交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其中,证据的合法性是排在第一位的,证据的来源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证据合法性的重要内容之一。若证据的来源不合法,法院对这部分证据不予认可。
02
案例二:孙某与郝某离婚诉讼中,法院对私家侦探拍摄的孙某出轨视频不予认可(2015)二中民终字第08807号
基本案情:
在孙某与郝某离婚诉讼的庭审中,郝某提交视频证明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孙某称:该视频来源不合法,系其母雇佣私家侦探长期跟踪,以违法、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所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法院观点: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郝某主张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通过私家侦探获得的证据,在诉讼的时候,一方面会因为证据的来源不合法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认定,另一方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对于当事人来说,非但自己的目的没达到,还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得不偿失!
NO.3
叁
私家侦探的调查手段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犯罪当事人明知或指使其非法取证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都做了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
上述提到的内容都涵盖在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而这些私家侦探调取的所谓“证据”正是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若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案例三:私家侦探在他人车上安装GPS定位器、派人跟踪、偷拍等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并获刑(2016)湘04刑终291号
基本案情:
周一尘、徐俊杰开设长沙鼎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后,雇佣了几人担任公司的调查员。2015年3月至同年7月期间,该公司接受他人的委托,通过跟踪、偷拍等手段,查询调查目标的个人信息、日常活动行踪、个人私生活情况等等。先后接受客户调查委托9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6万元。
法院观点:
周一尘、徐俊杰为其公司履行请托人的请托事项,以实现其公司从中获取巨额报酬,采取“私家侦探”的方式,多次跟踪、偷拍他人的行动轨迹和活动地点,并采取其他方法多次获取他人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不但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且属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在已经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代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私家侦探基于委托人的需要而行事,如果委托人指使或明知私家侦探采用犯罪手段去达到委托目的的,那么委托人与私家侦探之间就该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汇总】
04
案例四:我所在处理某商业秘密案件时,通过取证策略提前布局,取得了关键证据,有效维护了客户商业利益
基本案情:
我所客户与广州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就某智能防盗系统相关设备购销事宜签订了《销售合同》。因我所客户在全国多个市县承建了该类项目,具有相关产品、配套技术及相关成功项目经验和成熟的产品供应及技术服务经验,且广州某公司拥有该项目市场营销及推广能力。故双方在上述合同中约定,广州某公司负责产品营销和市场推广能力。 我所客户就产品提供研发、生产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广州某公司获取我所客户整套系统材料之后,破译了相关通信协议,更换了系统中的基站以及系统平台,侵犯了我所客户的商业秘密。
我所协助客户制定详细的取证策略提前布局,取得了关键证据并递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予以刑事立案,有效的维护了客户商业利益。
NO.4
肆
结语
公民具有隐私权,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构才有权力调查公民隐私,并且在调查的时候必须出具调查证明文件,否则是违法的。也就是说,“私家侦探”这种工作性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正是因为自身无法取证才产生出委托他人调查取证的的念头。因此,调查取证也是门技术,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调查取证要保证合法、依规、高效。
我所曾在承办一起离婚案件时,通过分析客户与配偶的生活及感情状态,分析出其配偶存在婚外情的可能,并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获取到其配偶和第三者的偷情证据;在承办另一起离婚案件中,该客户的配偶是某上市公司高管,其在公司上市前进行股权套现,我所与客户沟通后,通过提前研判,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获取到当事人高价股权转让信息。我所在获取以上两个案件关键信息后,制定出详细的谈判方案,并与对方当事人展开谈判,案件得以迅速和解解决。
希望大家能通过合法途径取证和维权,通过巧妙的方式进行沟通谈判,在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解决纠纷,收获满意的结果!
在实践中,除了上述风险外,当事人还需注意证据的时效性问题。即使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了证据,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也可能面临不被法院采纳的风险。此外,证据的保存和固定同样至关重要,电子证据尤其需要注意防止数据丢失或篡改。建议当事人在获取证据后,及时进行公证或采用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进行固定,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最后,选择正规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协助取证,不仅能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还能在诉讼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