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手撕小三了,《民法典》给你来支招
每日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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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花丛中过,片叶均沾身。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婚内出轨的现象,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也有很多人大打出手手撕小三,可是这两种做法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民法典》推行后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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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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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式
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物或房产配偶可追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出轨方偷偷背着配偶给小三购置房产或给予大额钱财,这些行为未经原配同意,已侵犯原配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原配有权追回财物或者房产。
第二式
配偶可以向出轨方索要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若不能证实出轨方有重婚或同居等行为,但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第三式
因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多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式
若莫名其妙被当小三还怀孕女方有权要求出轨方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若女方被“小三”并且怀孕流产,因终止妊娠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和经济损失理应由出轨方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出轨方行为致女方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女方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方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并且该行为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了损害。此外,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至关重要,以防止财产被转移或隐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因此,受害方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被不当处分的财产。
同时,建议受害方在发现配偶有不当行为时,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或法律风险。最好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律是保护受害者权益的有力武器,只要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受害方有很大机会要回本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最后,提醒大家珍惜家庭,遵守婚姻道德,避免因一时冲动或错误行为导致家庭破裂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