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律师取证:侦探调查取证,婚外情调查取证,外遇调查取证,出轨调查取证,小三调查。分离小三(第三者)公司,小三劝退机构。

私家侦探网
私家律师取证:侦探调查取证,婚外情调查取证,外遇调查取证,出轨调查取证,小三调查。分离小三(第三者)公司,小三劝退机构。
首页 > 律师调查 > 如果有人雇佣《唐人街探案3》中唐仁这种私家侦探收集证据,在国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全站首选服务推荐:
婚外情、外遇、出轨调查取证(律师调查令)
分离小三/小三劝退(婚姻治疗)
联系:18459194467(刘老师,微信同号)
全站首选服务推荐:
婚外情、外遇、出轨调查取证(律师调查令)
分离小三/小三劝退(婚姻治疗)
联系:18459194467(刘老师,微信同号)

如果有人雇佣《唐人街探案3》中唐仁这种私家侦探收集证据,在国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6-01-13 08:08:01 发布:私家侦探网

你以为的私家侦探:运筹帷幄,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推敲还原真相。这种印象大多来源于文学影视作品的渲染,塑造出一个个如同福尔摩斯般的人物,他们通过敏锐的观察、缜密的逻辑和渊博的知识,从蛛丝马迹中洞察人心,破解谜团。这种形象充满了智力上的优越感和道德上的正义光环,仿佛他们是游走在社会边缘却维护着某种朴素正义的骑士。

现实中的私家侦探:主要调查“婚姻不忠诚”问题(即抓小三),主要工作是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当事人的信息。这才是中国私家侦探行业最普遍、最核心,也往往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业务。他们的工作重心并非复杂的逻辑推演,而是持续、隐蔽的信息收集和证据固定。其目标非常具体:获取能够证明婚外情存在的照片、视频、录音、聊天记录等实质性证据。工作环境常常是目标人物可能出现的酒店、小区、餐厅、街道等场所,工作时间不分昼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体力。

而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私家侦探往往通过偷拍、跟踪、安装定位器的行为来获取对方的信息资料。这些手段直接、有效,但也是法律风险最高的环节。偷拍可能使用隐蔽摄像机或改装过的日常物品;跟踪则需要多辆车、多人配合,进行长时间、远距离的尾随监控;安装GPS定位器则涉及对他人动产(车辆)的秘密物理侵入和数据窃取。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秘密性和侵入性,它们绕开了被调查者的知情与同意,直接刺探其私密生活领域。

那么,私家侦探的行为是否合法呢?这是一个无法用“是”或“否”简单回答的问题,其合法性高度依赖于具体行为和手段,并且大多数常见操作都游走在违法的边缘甚至直接踏入禁区。概括来说,私家侦探是否合法的问题应该被归结于以下三点。这三点分别从行为方式、权利侵害和法律后果三个层面进行剖析,基本涵盖了其面临的主要法律拷问。

第一:获取公民信息的途径是否合法
答案是大多数不合法。这个判断基于一个基本现实:公民的敏感个人信息(如行踪轨迹、通信内容、财产状况、住宿信息等)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其查询和调取渠道被限定在特定主体(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或经本人授权同意的特定情形下)。生活中,私家侦探往往会通过不同的方法调查当事人,获取当事人的信息。而获取信息的途径则五花八样,例如在获取行踪轨迹时跟踪当事人、在车辆上安装定位器、调阅当事人开房记录与行车记录等;在获取财产状况时调查转账记录、存款数量等。这些信息无一不是个人隐私的核心内容。而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上述信息几乎不可能(除非私家侦探本人是能够接触到相关信息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能够通过相关工作人员获取信息)。一个普通公民或商业机构,没有法定的职权,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他人的酒店住宿记录、银行账户流水、实时行踪定位。因此,私家侦探获取公民信息的途径绝大多数是违法的。他们要么采用物理性的跟踪、偷拍等“笨办法”,要么就寻求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信息(这同样违法),要么就是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黑客攻击或使用非法器材,所有这些途径都难以符合“合法”的要求。

而如果私家侦探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或是通过自己职权获取个人信息,处罚将会更加严厉。这涉及到利用职务便利或内部权限的犯罪,性质更为严重。(详情见最高检发布六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韩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法宝引证码】CLI.C.9036631 )这个案例清晰地表明了司法态度:公职人员利用特权非法提供或出售信息,将面临从重处罚。如果侦探与这类人员勾结,不仅侦探本人构成犯罪,还可能导致国家工作人员涉案,社会危害性更大,刑罚自然也更为严厉。

第二:对公民信息的获取是否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答案是肯定的。这不仅是一个道德判断,更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判断。首先,我们先从隐私权的定义入手。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个定义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侦探调查可能触及的所有信息类型。(可见,跟踪他人并将他人的活动情况泄露给委托人属于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跟踪行为本身就在持续收集“行踪轨迹”这一敏感信息,而将跟踪结果告知委托人,就构成了“提供”或“出售”,完全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客观行为描述。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这一条款堵住了一个可能的漏洞:即使信息最初是通过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方式获得的(例如,在公开场合观察到的信息),但只要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将其提供给第三方(委托人),依然可能构成犯罪。这强调了信息主体对其信息的控制权。(这一条是补充说明,即使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信息,只要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向他人提供,仍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对侦探行业是致命的一击,因为他们的商业模式就是受委托人雇佣去获取并“提供”被调查者的信息,几乎不可能事先获得被调查者的同意。

而在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具体定罪如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里明确了犯罪行为的两种主要形式:一是“出售或提供”,二是“非法获取”。私家侦探通常同时触犯这两条:他们首先非法获取信息(如通过跟踪偷拍),然后将信息提供给委托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提供行为,无论是否收费)。(也就是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仅适用于非法获取、泄露信息的私家侦探,也适用于非法获取信息的委托人。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雇主的量刑往往轻于私家侦探。)委托人在明知或应知侦探会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的情况下,仍然支付费用委托调查,其行为在法理上可以被认定为“购买”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同样可能构成本罪。只是在具体案件中,由于侦探是直接实施者、主要获利者且往往有前科或职业化特征,司法机关通常会对其处以更重的刑罚。

综上所述,鉴于私家侦探在取证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他人不允许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私家侦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隐私权保护的民事侵权角度,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犯罪角度,私家侦探的常规业务模式都面临着清晰而严峻的法律否定评价。

第三:调取的证据是否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合法证据
答案是,大多数情况下不能。即使侦探千辛万苦获取了“铁证”,它在法庭上的命运也往往是被排除在外,无法发挥证明作用。(例外在文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核心在于,证据的取得方法本身必须合法,不能通过违法手段去制造证据。

因此,调取证据是否合法取决于取得证据的方式,即在取证时是否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显然,如果私家侦探在取证时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那么获得的证据显然是不合法证据,无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合法证据。例如,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的行踪记录、通过偷拍获得的亲密视频、通过非法购买得到的开房记录,这些证据因其来源的非法性,在法庭上很难被采纳。委托人花了钱,不仅可能拿不到有用的证据,即使拿到了,也可能在诉讼的关键时刻被对方律师以“证据来源非法”为由提出异议,导致证据无效,诉讼策略彻底失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私家侦探毫无用武之地。在极少数非常特定且操作极其谨慎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或间接利用的空间。举例来说,当私家侦探发现了所调查的当事人与小三正在宾馆内开房时,私家侦探可以报警,举报宾馆内有嫖娼行为。在这之后,警方对当事人与小三关系的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便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这个思路的本质是,将私家侦探的“非法调查”转化为一个线索,由具有法定侦查权的公安机关介入,从而产生合法的调查结论(如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这些由公权力机关依法制作的文书,证据效力很高。(前提:警方愿意将证据提供给委托人)。这又是一个巨大的不确定因素。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属于案件材料,通常不会随意提供给个人。除非该事件本身已经立案,且委托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如重婚罪的自诉人)依法申请调取,否则很难获得。而且,警方调查的重点是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与委托人想证明的“长期婚外情”在性质和证据要求上并不完全一致。

风险则是私家侦探可能会因为扰乱公共秩序(报假警)而被治安处罚。如果警方出警后调查发现并不存在卖淫嫖娼事实,报警人(侦探)就可能因谎报警情而受到行政处罚。(所以不推荐这个操作)这无异于火中取栗,风险极高,且成功率渺茫。

综上,在国内如果通过私家侦探收集证据,收集到的证据很难拥有法律效力。从委托合同可能因违法而无效,到调查行为本身涉嫌犯罪,再到辛苦取得的证据被法庭排除,这条路径上布满了法律陷阱。委托人不仅可能无法实现目的(如离婚时多分财产或获得损害赔偿),还可能使自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甚至犯罪者,与侦探一同面临法律制裁。 (等待着你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当前法律环境下,选择私家侦探这条途径所必须直面的、极有可能发生的双重法律后果。

------分隔线----------------------------
律师调查相关文章
律师调查相关文章

联系站长:qq号:296491738(1.网站报错,奖励500元。2.删除不宜文章。3.业务合作、广告、出售站点。)

欢迎加入“中国公益心理咨询qq群:74053086”

私家侦探网(www.rsdyy.com) | 粤ICP备15037069号 | XML地图 | TXT地图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