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私家侦探调查取证,临沂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配偶出轨“小三”,原配如何维权?
临沂市私家侦探调查取证,临沂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配偶出轨“小三”,原配如何维权?
一、“忠诚协议”如何签订有效?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为获取证据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第二、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第三、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律师建议
在签订忠诚协议时应当注意:
(1)“忠诚协议”的签署切勿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要剥夺和限制一方涉及身份性质的权利,如必须离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不得探视小孩等,这样的约定即使写在协议里也属无效约定;
(2)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但一定要约定明确;
(3)要注意不能把“忠诚协议”做成离婚协议,因为一旦被认定为属于离婚条款,法律规定对方可以反悔并有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为避免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属于离婚条款,建议夫妻双方在“忠诚协议”中进行类似约定:“若一方出现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形,则自愿遵从如下财产约定:……”,双方就财产的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最后李莹律师想说的是,婚姻不易,一纸忠诚协议是不能根本解决婚姻出现的问题,只有双方都彼此珍惜、彼此尊重、用心经营,才会有长久、幸福的婚姻。
(4)毕竟“忠诚协议”不具强制执行力,如果可能,尽量可以借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就财产问题归属明确约定。
二、离婚时,配偶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或者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吗?
首先,“净身出户”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净身出户”就是不能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这虽然代表了部分社会大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但究其根本并非一个法律概念,现有法律也没有规定出轨就“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离婚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限于特定情形,但不包括出轨。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仅限于该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但《民法典》让非出轨配偶一方要求多分财产成了可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一方属于有过错方,未出轨一方属于无过错方。
再者非出轨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性的条款,也就是说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像“出轨”“一夜情”“与他人非婚生子”“吸毒”“赌博”等过错行为都可能纳入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也要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等要件。在法律上,出轨方违背了《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的树立优良家风和互相忠实义务。出轨给无过错方及其他家庭成员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出轨也可以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援引《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请求离婚过错精神损害赔偿。
三、配偶赠与小三的大量财产,原配如何追回
如果发现配偶赠与了“小三”大量的财产,侵犯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之后是选择离婚还是选择原谅,都要先保留和搜集相关证据,起诉小三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要求小三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配偶一方将财产赠与小三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侵犯了另外一方的合法财产权,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另外,送给小三大量财产亦违反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这个角度,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一方配偶给小三的钱财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四、如何取得出轨的证据、赠与大量财产的证据
(1)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银行交易流水
在提起诉讼后,让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出轨方银行账户的流水。
(2)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的取证
将出轨配偶与出轨对象的聊天记录转发到自己的微信,转发之后,把对方微信里面与自己的对话框的记录删除,以防对方发现导致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或者将出轨配偶与婚外情对象的聊天记录用自己的手机录制完整的视频。全部拍摄完毕后,要保存好拍摄器材和原始视频文件,且不可删除,法院开庭要核对原件,否则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还有就是检查对方的微信收藏、支付宝订单、淘宝订单、京东订单、微博私信、其他社交软件的私信内容,具体聊天内容可参考上述微信聊天记录取证方式。
(3)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出轨方签名的承认出轨事实的书面材料。例如保证书、悔过书、情况说明等,属于书证,证明力较高。
(4)照片、录音录像
要注重证据取得的合法性,避免非法证据,或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在房门外蹲守拍摄连续视频,如果视频能反映配偶与异性进入房间后第二天早上才出来,可作为出轨证据。拍摄到配偶与他人在公共场合有拥抱、牵手、接吻等亲密动作的相关视频和照片,可作为出轨证据。
酒店大堂、电梯、走廊处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证据。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录音是未经修改的。
(5)出轨方与出轨对象的孩子,需要亲子鉴定佐证。
(6)如果一方被警察抓到有嫖娼的行为,则警方的处罚通知书可作为证据。
(7)如单位核实职工有婚外情情况的,单位方可出具证明。
(8)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打款凭证、共同居住小区的物业证明等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