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小三、劝退小三、拆散第三者公司机构:向第三者追索财产
文/刁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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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配偶送给第三者的财物,如房、车、包包、存款等,原配是可以有权讨回的。不过,有些原配或基于利益考量或情感权衡,选择沉默的,属自我放弃,在此我们不做探讨。
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一般有立赠与合同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几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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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立何种案由,原配一方诉请返还的权利基础,主要是基于如下法律依据:
依据一:未经我方同意,配偶超越日常家事代理权、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该依据的举证重点在于:第三者获益+获益来源于配偶,如转账记录(律师调查令可查询)、购买记录等。
依据二:向第三者赠与财产,以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善良风俗,具体见《民法典》第八条。该依据的举证重点在于: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如视频、聊天记录、第三者自曝身份行为(如上门闹事、自表身份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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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家事案件的处理往往强调法情理三者相结合。法情理三者相结合,就是法律为主导,通过情与理来达到综合效果。在诉讼中,情与理目的是在于博取法官的同情;在诉讼外,情与理的策略,是为了迫使对方屈服的效果。
当然,第三者往往是使用情理招数的高手。比如,对出轨方威逼利诱,抓住出轨者把柄威胁恐吓的、耍流氓威胁同归于尽的、扮可怜博取原配同情的、利用爱的力量呼唤出轨者愧疚心态的。此时,情与理的招数,是在于让出轨方帮助自己逃避返还责任或让原配放弃追索。
不过,也的确是有些高级段位玩法,让原配方维权都无从下手,为避免恶性引导,在此不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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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谈谈第三者在法律上的应对,总结来看,一般招数有如下几种:
招数一,已全额返还。比如,联合出轨者搞个转账又私底下已现金形式拿回的。或指定第三人将款项转给第三者,再由第三者转回,以此制造偿还假象的。
招数二,往来合作款或应得利益款。如主张两人属合作/雇佣关系,所得款项为分成款/劳务报酬等。
招数三,借款。所得款项有正当的法律关系,如借款、投资款、代为保管或代持等,并非赠与所得。
招数四,所得款项已被出轨方用于消费,己方并未实际受益。
招数五,只同意返还一半。
此外,第三者还会依据相关答辩意见,罗列出对应证据,以证明自我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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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些第三者嚣张的不行,反而原配丧失主动权,被对方拿捏的死死的。依据笔者所处理案件中,被告放狠话所述,来,看谁能搞死谁,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笔者甚至还看到,有些父母鼓励00后的孩子,以成为第三者能快速发家致富为荣,此举的确是颠覆主流价值。倘若这股思潮,成为风尚。试问,又有多少已婚人士经得起青春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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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代理人,我们该如何帮助原配一方制定诉讼策略,进行有效维权。笔者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如下:
一、引导当事人进行局势分析,这是关键起点。分析出轨方与第三者的关系现状、第三者/出轨方的性格特征,并对第三者未来可见动作进行预测分析、评估我方可预见的高发风险。
二、发挥情理作用,争取出轨方不与对方合谋。此处需要用情、理、利剖析引导出轨方做出正确抉择,防止出轨方站在对立一面。
三、想着最坏的结果去制作诉讼策略、庭审策略。比如,出轨方完全与第三者合谋一起与我方对抗,制造证据,我方可以联合哪些力量进行还原事实真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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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稳定的家庭来之不易,每个小家庭都有自己的和谐氛围,每个家庭成员都是和谐的力量源泉。和谐是妥善处理的结果。一旦家庭出现危机,请回归家庭的文化本源,以正向价值纠正不良之风。
在实际操作中,原配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例如,银行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都是证明赠与事实和不当关系的关键证据。此外,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也是维权成功的重要保障。
法律维权固然重要,但心理建设和情感支持同样不可忽视。原配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情绪波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或加入支持小组,与其他有类似经历的人交流,可以获得情感上的支持和实用的建议。
最后,无论维权结果如何,原配都需要学会放下过去,面向未来。婚姻的背叛固然痛苦,但也是一个重新审视自我、成长和开始新生活的机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重自我提升和心理重建,才能真正走出阴影,迎接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