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钱转给小三我怎么能要回来?怎么从小三那里要回钱?怎么要回老公给小三的钱?怎么让小三把钱还回来?
老公把钱转给小三我怎么能要回来?怎么从小三那里要回钱?怎么要回老公给小三的钱?怎么让小三把钱还回来?
昨天思姐的团队合作律师,给大家分享了一个在出轨问题中比较常见,也是思姐在日常咨询出现概率很高的问题,几乎每周都有姐妹来问这个。
如果得知或发现了对方在出轨期间还赠给"小三"了很多钱和奢侈品的时候,心里那股火蹭就上来了,该如何应对,还能要的回来吗?这钱到底能不能追,怎么追,今天咱们就说清楚。
曾经接待过这样一位当事人,这位女士也是忍了很久了,当事人在来咨询律师前,就已经过了一场长期、复杂的内心斗争,白天忙工作,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反反复复想了好几个月。在发现自己"被出轨"后,几经波折,吵过、闹过、冷战过,最终选择守护自己的婚姻,决定"留",不离婚,先把人拉回来,再把钱要回来。
"刘律,不瞒您说,我老公跟一个女的鬼混了大半年,名牌包、首饰买了一堆,期间给她买了很多奢侈品,还私下给她转了100多万,流水我都查到了,现在他跟那女的是分手了,但已经给了那'小三'的钱,我还能都要回来吗?"当事人说这话的时候,手指都在微微发抖,显然这事儿在她心里憋了很久了。
当事人接纳了浪子回头的老公,选择了原谅,稳定了情绪、调整了心态,准备与老公一起同仇敌忾对付小三,夫妻俩商量好了,先把送出去的东西一样样要回来。
可已经被老公送出去的钱和物,能不能都要回来,怎么要回来呢?这是她最焦虑的问题,也是咱们今天要讲的核心。
作为律师,还是要严谨一点,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我们分几种情况跟大家说一说,大家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类。
第一, 老公给出去的是钱,要看这钱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这是最基础的前提,方向得先搞对。
如果钱是老公个人的,那么当然,他对自己享有处分权的钱如何处分是不需要经过老婆同意的,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给出去就给出去了,老婆无权再要回来,哪怕心里再不平衡也没办法。
个人财产都有哪些呢?咱们列一列。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签署过婚姻财产协议(包括婚前和婚内),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约定了哪些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同,老公处分的是其个人部分,那就管不着;一种是夫妻双方选择了个人收入所得个人所有的财产AA制,各赚各的各花各的,老公处分的是他个人收入,老婆没法干涉;还有一种是老公婚前存款,比如结婚前就存好的那笔钱,在婚后又进行了财务隔离,没有和婚后收入混在一块儿,处分的是能有效划分出的个人具有处分权的财产部分,那也算他的个人财产。
除此以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领证那天起,夫妻对共同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不管谁赚得多谁赚得少,都是两个人的。
这就意味着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不能简单切一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协商一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大额转账、送人钱财,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必须两个人一起点头才行。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公擅自私下将共同钱财赠与"小三"的行为无效,法律上自始不产生效力,老婆有权索要回来,而且是全部要回来,不是一半。
所以,除非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比如签了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否则,老婆对于老公私自处分的钱都能够全部要回来,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第二,老公给到"小三"的房产、车辆,是返还实物还是返还价款?这里头有讲究,得区分清楚。
现实生活中,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往往会包括房产和车辆,动辄几十万上百万,此时原配该要求第三者返还房产、车辆本身还是购房款、购车款呢?不能一概而论。
这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轨方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第三者,比如直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了小三,目前司法实务倾向于第三者返还房屋、车辆,把名字再过户回来。
如果出轨方将钱款赠与第三者,第三者购买了房屋、车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比如转了100万给她,她自己去买的房,目前司法实务倾向让第三者返还购房款、购车款,也就是返还那笔现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是第三者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车辆,让出轨方付款,刷卡或者转账,这种情况,原配是主张返还房屋、车辆还是返还价款呢?目前司法判例倾向于返还价款,而不是实物。
理由是因为房屋、车辆的买受人是第三者,合同上签的是第三者的名字,购买手续里显示的也是第三者的名字,且最终登记在第三者名下,从法律上看,她就是所有权人。因此,出轨方赠与的标的实际上是款项而不是房屋、车辆,给的是钱,不是房。
所以原配仅能主张返还价款,比如当初刷掉的那笔钱,主张返还实物的,法院不予支持,这一点大家要记住。
第三,老公给出去的是昂贵奢侈品,比如名牌包、名表、珠宝首饰,要看有无实际交付证据,这块是很多人的盲区。
这类动产与上述有转账记录的资金存款、备案登记的不动产不同,买的时候可能没有留下痕迹,在诉讼中,如想向对方要回原物或同价值现金,必须有证据证明购买且实际交付,也就是证明东西确实送到了小三手上。
通常情况下,老公送出昂贵奢侈品时,是不会刻意留证据的,谁会想到以后要打官司呢,不会有意识留存证据。
因此,在诉讼的举证过程中,原告会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想要证明买了、送了、谁收的,往往难度不小。
如果不能充分证明已实际交付,比如拿不出签收单、快递记录、聊天确认,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法院没法支持。
在我们实际代理的案件中,老婆以"赠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要求被告"小三"返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钱财,基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要证据相对充分,胜诉率挺高。
诉讼前,有的情况是老公回归家庭后主动交待、全盘托出,一笔笔列得清清楚楚,此时可以将老公列为共同原告,夫妻俩站一边,全力配合老婆诉讼,效果最好;有的是老婆在调取了老公的银行流水,发现到可疑线索的,比如频繁的大额转出,此时老公如果不予配合,态度消极,也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向"小三"索要财物,让他当被告也无妨。
无论诉讼地位如何安排,在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一般要有银行转账记录、老公与被告"小三"系不正当关系的证据等),比如照片、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法院在排除了老公和"小三"是否具有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下,比如有没有生意合作、借贷关系,一般都会支持原告的诉求,该追回的一分不少都能追回,法律还是站原配这边的。
离婚后,原配起诉要求返还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第三者是返还全部还是返还部分?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争议,咱们捋一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配起诉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因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故可起诉要求返还全部,没有任何异议。
那么,离婚后原配起诉的,是否仅能要求返还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呢?比如只能要回一半?
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与认知也是不同的,大致分两派。
有些法院认为原配可以要求第三者全部返还财产,之后再由原配与出轨方对该笔离婚时未予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先把钱全部要回来,两个人再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另行提起诉讼解决,走另外的程序。
有些法院认为鉴于原配与出轨方已经离婚,两人的共有基础已经没了,那么原配对于赠与给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仅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主张全部的,法院不予支持,只能要回属于自己那一半。
个人认可前一种观点,更符合法理,即离婚后原配依然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财产,就返还的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和出轨方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分割,这一步留到后面处理。
理由是赠与合同无效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管赠与是否有效,一个管分财产怎么分,不能混在一起。
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原配与出轨方已经离婚,手续都办完了,但该笔财产还未进行分割,账还没算清楚,双方对财产仍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共有的关系还在。
因此,在出轨方没有表示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原配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名正言顺。
至于返还后的财产如何处理,比如怎么分,分多少,则原配与出轨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那是下一步的事。
在这里,刘律师给大家分享的是在遭遇此种情形时你可能的权利及相应的法律依据,给大家梳理清楚了,给到大家的是婚姻财产的守护工具和武器,每一条都有法可依。至于你要不要用、如何去用,就要根据自身婚姻的具体情况及个人根本的诉求来决定了,是留还是走,是打官司还是私下谈,各人有各人的选择。
一段婚姻无论选择留还是走,留下来修复也好,走出去重新开始也罢,都有必要留心是否有被送出去的财与物,先把账目理清楚,想办法先将属于自己的夺回来,这是底线,不能含糊。
老公处分了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老婆有权要求返还,且为全部返还,这一点法律是明确的。
为防止财物厘定不清,哪些钱送的,哪些东西买的,准确索要追回赠与"小三"的财物,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帮你梳理证据、制定策略,能够打赢这场婚姻保卫战,别一个人硬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