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如何合法调查配偶存款?
在我国有权调查他人私人银行账户的只有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其他人无权进行调查,否则就是侵犯隐私。但是当夫妻一方想调查配偶的私人银行账户到底有多少私房钱时,该怎么办呢?调查存款的主要方式方法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拍照留存。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
2、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业务比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会忽略掉当事人的申请。
3、其他方式,例如:通过银行内部人员查询或通过调查公司查询。此等方式请慎重,当心被骗,而且涉嫌违法,所以不建议操作。
注意事项:
当事人如果未聘请律师,一般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但未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印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要求,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故,在申请法院调查时,建议将“打印取款明细清单”写进申请书中,因为只有一个存款余额的证明,只能证明现状,不能知晓对方是否在调查前将存款取出。
因此,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具体还是需要咨询与一下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以防遗漏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