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怎么保存才能做出轨证据?
知乎上的热门问题:你是怎么发现配偶出轨的?
回答五花八门,从蚂蚁森林的能量发现的,从外卖订单上找到的......
总之,一大半的答案都与手机相关。
的确,当下我们的一切生活都离不开手机,手机里存有我们的一切活动轨迹,除了微信、短信、通话记录,还有转账、打车、点餐记录,甚至是WiFi连接记录,而这些记录,一不小心就会把我们的行踪暴露得一干二净……在这个数字时代,隐私与便利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手机早已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是个人生活的数字孪生。共享单车的目的地、深夜的充电记录、甚至游戏里的组队信息,都可能在不经意间勾勒出背离日常的轨迹。许多人并非刻意侦察,而是在日常使用中偶然瞥见了那个不该存在的线索,于是顺藤摸瓜,揭开了残酷的真相。这提醒我们,维系忠诚或许比掩盖痕迹更为简单。
而微信作为当年年轻人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APP之一,微信聊天记录是暴露出轨最频繁的证据之一。这不仅仅因为其普遍性,更在于它集成了文字、语音、图片、转账、位置分享等多种功能,几乎可以覆盖一段隐秘关系从萌芽、发展到维系的全过程。其即时性和私密性让人放松警惕,往往留下比面对面交流更丰富、更具体的“铁证”。
那么,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对方出轨的证据使用?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敲黑板,划重点!
只要符合证据三性,合法,真实,有关联的证据,才能在审理过程中被采纳。
科普小TIPS:
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复印的,或者是篡改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书面的,必须是原件,如果是电子证据,必须是原始载体。
关联性也就是说,你这个聊天记录,和本案当事人是有关系的,你不能拿其他人的和本案无关的聊天记录来作为证据,那是没有意义。
合法性也就是说,你取得这份聊天记录的手段是合法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早已将“电子数据”明确列为法定证据类型,微信聊天记录正是其中典型。但能被法院采信的关键,并非其电子形式,而是它能否经得起“三性”的严格检验。很多当事人败诉,不是证据没用,而是证据的提取和固定方式出了问题,导致其真实性或合法性存疑,最终功亏一篑。
那么我们如何保存作为证据的微信聊天记录呢?
取证要合法!取证要合法!取证要合法!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首先,如果发现配偶与他人不正当的微信聊天记录,千万不要暴躁,不要摔手机!
我们要做的就是对手机进行合法取证,最好也最直接的方式当然是保管手机,虽然说这个最直接有效,但在实践中操作难度比较大。
有人提问说,微信是由腾讯公司所开发的,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调取腾讯公司服务器上所保存的微信聊天记录呢?
从理论上来讲,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实践当中,法院根本不会去调取,不可能所有的法院都跑去找腾讯公司,要一份聊天记录,这是行不通的。这主要基于几个现实考量:一是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一般不主动替当事人调查取证;二是腾讯用户数据量极其庞大,调取流程复杂,涉及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法院极少为普通离婚案件启动此类程序;三是技术上,即使是腾讯,也无法恢复用户主动删除的本地记录。
最好实现的方式,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保存全部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对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过程进行录像,证明内容的完整性。录像时,应从打开手机锁屏开始,展示手机型号、登录的微信账号,然后缓慢、清晰地逐页翻阅聊天记录,确保对话内容、时间、对方头像和昵称都被完整录制下来。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不要中断,以证明未经剪辑。
如果某些微信聊天记录是以语音形式体现的,保留过程中不仅需要截屏保存,还要录音、录像,以固存语音。播放语音时,确保环境安静,语音内容清晰可辨。
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这类证据有个前提条件,聊天记录的内容必须是来源于本人或者配偶的手机和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从他人手机上发现的另一半和“第三者”的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法院可能会以侵犯第三人隐私权为由不予采纳。因此,证据来源的正当性是第一道门槛。通过偷拍、偷录他人手机获得的信息,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如何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
实践中,我们大多数人保存聊天记录的做法是截屏,但截屏的方法存在一个致命问题,微信头像可以造假,备注可以作假,怎样证明微信使用人是谁?
证明当事人身份最直接的办法是,在聊天的过程中直接包含有能体现对方身份信息的内容,比如对方的微信是直接和手机号码绑定的,这些都比较容易确认。
其次是通过朋友圈内容进行佐证,如发布的本人照片,截屏保存即可用来证明身份。此外,还有一些方法可以增强证明力。例如,可以查看该微信账号的“微信号”是否与已知的手机号、QQ号或姓名拼音有关联;留意聊天中是否提及了只有特定对象才知道的工作内容、家庭事务或共同朋友;或者,结合其他证据形成链条,比如该微信号发出的红包、转账,收款方恰好是配偶的实名账户,这就能形成强有力的互证。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功能录制一段包含对方清晰面容的片段,也是锁定身份的终极手段之一。
那作为证据的微信聊天,对内容有什么要求吗?
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图片,红包、转账记录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都可以成为证据内容。
但是,作为有效证据,微信聊天内容必须与你主张的事实直接相关,这就是证据的相关性。
当我们希望用微信聊天记录主张配偶出轨,聊天内容必须涉及到男方和女方有不正当行为的这种事实,如果涉及到有开房、特殊含义的转账等内容,是最具证明力的。
如果仅仅是双方在言语上互相挑逗,在网上互相称老公老婆等,属于精神出轨,我国法律通常不认可这类证据,该行为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法律意义上的“出轨”或“过错”,通常指向能够证明存在“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等实质性行为,或者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亲密关系。暧昧的言辞虽然伤害感情,但难以直接构成法定过错。
同时,作为证据的内容一般要求连续性,也就是我们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应当是全部的微信聊天内容,不能单纯地直接截取其中的一两页,法官只有看到一个完整的聊天过程才能判断内容信息的真伪。零散的截图缺乏上下文,极易被对方辩解为断章取义、开玩笑或普通朋友间的口嗨。法官需要从长期的、连续的互动模式中,观察双方关系的递进程度、用语亲密度和话题私密性,从而做出综合判断。因此,切忌只保存对自己“有利”的片段,保持对话的完整性和原始状态至关重要。
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证明力有多大?
许多人担心,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单纯的线索证据,证明力薄弱,法庭不予采信怎么办?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对方出轨的证据,这点毋庸置疑,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对证据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微信聊天记录也会成为让对方承认自己错误行为的有力武器,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中占据主动权,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在谈判桌上,一份确凿的聊天记录足以让过错方在羞愧和理亏的心理下,在财产、抚养权等方面做出让步。
在法院诉讼离婚当中,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的确比较难被直接采信,资金往来、开房记录等更难取得的证据,我们可以交给律师或者法院去完成,但这些证据的线索,往往就藏在聊天记录中。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微信聊天记录,才为后续的调查取证提供了一些的线索,更好地保障无过错方在诉讼中的利益。例如,聊天中提到了某次约会的时间地点,律师便可以据此申请法院调取该时间段配偶的出行记录、酒店入住信息或相关场所的监控。聊天记录中的特殊数字转账(如520、1314),可以关联到银行流水进行查证。它的价值在于“由点及面”,启动一个更深入的调查程序,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牢固的证据链,最终影响法官对过错事实的认定,从而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主张多分)以及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起到关键作用。
如何增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
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满足三点要求:
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也就是原始手机;
要证实微信聊天的对方就是案件对方当事人,要证明对方当事人是该微信号的使用者;
原始载体上的聊天记录应当保证完整性,不能随意选择删除,否则完整性将被质疑,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
因此,如果担心聊天记录的证明力不够,在取得对方的聊天记录之后,可以与对方进行谈话沟通,将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只要对方在谈话过程当中承认了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那么,录音就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该聊天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此外,还有一个非常有效但常被忽略的方法:利用微信自身的功能进行辅助固定。比如,对于关键的对话,可以使用微信的“引用”功能进行回复,或在对话中通过提问的方式让对方确认某些事实(例如:“你昨天说和某某去XX酒店,是什么意思?”)。虽然回复可能被回避,但一旦对方回应,就能增强关联性。最权威的方法无疑是公证。携带手机原件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监督下对聊天记录进行全过程截屏、录像,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能极大降低对方质疑证据真实性的可能性。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微信聊天记录采集tips:
(1)保存原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容易毁灭,最好以录像形式保存,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截图后,原来的聊天记录也应保存,避免对方否认时无从查证的可能性。
(2)注意微信内容的连续性。不要删除聊天记录的内容,录制的视频不要剪辑,如果聊天记录涉及语音,语音应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
(3)微信语音内容应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4)除了微信内容之外,尽量搜集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进行佐证。例如,与聊天记录提及内容相关的机票车票、消费小票、合影照片、目击者的证言、乃至社交媒体上的互动痕迹等。构建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证据体系,让微信聊天记录不再是孤证,而是整个事实拼图中坚实可靠的一块。记住,在情感伤痛之余,保持冷静和理智,依法合规地收集和固定证据,才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