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私家调查小三、杭州调查小三外遇:捉奸宝典之捉法庭认可的“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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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奸”,即是夫妻婚内一方出轨,存在婚外情的情形。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往往是造成夫妻感情不和甚至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现实生活中,大家都对一方存在婚外情则另一方即可多分财产存在误解。一方存在婚外情另一方并非当然就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就无过错方而言,则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向属于上述情形的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婚外情,其可能是一夜情或是长期亲密往来,但可能并未同居的,显然还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因此,如若仅是婚外情而尚未构成同居的,则不能依照上述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是就此拿出轨一方没辙了呢?当然不是。若夫妻婚内曾签订《协议》或《保证书》约定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则将财产进行照顾无过错方的分割协议的,该《协议》或《保证书》依法有效。
那么,要提供怎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呢?法院在审判实务中都是承认了哪些证据的证明作用呢?
蔡思斌律师在搜集、查阅、归纳包括上海、北京、福建等多地、各级法院数十个裁判案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十几年的离婚诉讼代理经验,整理出如下几类证据:
一、可单独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无须其他证据予以相互印证即可得到法院支持的证据材料:
1、过错方自己书写的承认存在婚外情,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的《承诺书》、《保证书》以及其写给婚外异性的《情书》等书面证据可单独作为证据证明其存在婚外情;
2、私生子女出生的医院调档资料可单独作为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亲属等一栏有过错方签字);
3、私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报告;
4、报警抓奸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5、过错方庭审中自认;
6、向公安机关申请调取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两人姓名多次在宾馆登记入住的开房记录。
二、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的证据:
1、因上述证据已经可以单独证明,因此上述证据若能加上其他证据诸如亲密照片、女儿描述的书信、假离婚证件、亲密照片等证据则证明力将更强;
2、亲密照片+证人证言+过错方与婚外异性聊天记录;
3、配偶一方与异性开房记录与酒店截屏+报警记录单(一方与异性单独在室内)+通话记录+录音;
4、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共同登记开房记录数次+通话记录+该婚外异性户口落于配偶一方地址上;
5、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共同登记开房记录+短信息记录+照片。
三、审判实践中,有法院认为下列证据之一或若干组合尚不足以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
1、录音资料;
2、QQ空间视频截图+非该方为机主的手机短信;
3、与婚外异性联名购房;
4、一方单独一人开房记录+与异性合照+接婚外异性上下班视频;
5、网上注册资料为单身的照片+一人开房记录;
6、QQ空间留言记录+与婚外异性拍摄的婚纱照;
7、丈夫主张其在外经商期间妻子流产病历;
8、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与异性合照;
9、一人登记的开房记录;
10、一人开房记录+报警时询问笔录+现场录音(配偶一方与异性独处酒店内)。
综上可知,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中的婚外情情况时,对于证据的认定十分严格,例如就开房记录而言,倘若次数少且未提供酒店截图或是未能证明配偶一方离开酒店时间的,法院往往对此不予认定属婚外情,但对于配偶一方长期多次与异性登记开房或同时能提供酒店截图证明二人同时入住且次日早上方才离开的,则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对于开房记录的证据,还应采用报警、申请法院调取等合法手段,倘若通过自行搜集等方式将可能因系非法手段而使该证据被法院不予确认。因此,实践中若要对此证据予以收集,还需先了解相应证据的证明力,并努力收集多方证据予以相互证实进行验证,方能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