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行为的常见取证方式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这是宋代诗人叶绍翁所作《游园不值》的一首小诗。
红杏出墙,一般用来形容女方出轨。
说起婚内出轨,出轨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第一杀手。
从明星夫妻到普通人,出轨行为对婚姻造成的伤害,都一样让人难以承受。
出轨,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违反了夫妻间的相互忠实义务,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对方出轨,怎么收集证据呢?专业律师来告诉你:
1、捉奸成双,带人带物录像取证
古人说:“捉贼捉脏,捉奸在床”。现场捉奸,虽然有一定危险性,但确实是最直接证据,一旦取证成功,对方一般会当场认错或服软,也会让自己占据情感和道德的高位,在后续离婚谈判中,取得比较有利的地位。因此,当发现对方预备或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约请二到三个,未来情愿出庭作证的人,一同前往现场捉奸,并最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保留好相关影像记载,作为证据。
2、看电子通讯信息,查找蛛丝马迹
根据法律规定,微信、短信、邮件内容等电子通讯信息,可作为电子证据使用。互联网时代,电子通讯发达,通讯记录中,很容易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如果真的不幸发现一些婚内出轨的证据,有可能要离婚,最好将发现的相关内容,到公证处做公证,或者将相关内容转发自己,并用自己手机将对方手机信息录像后存证。
需说明的是,夫妻将互看手机等通讯信息并不违法,但可能会伤害夫妻间的信任和感情,查看时需注意方式方法。
3、留意行程安排,核验异常记录
日常出差中,留意对方的行程安排,看有无异常行程或随行人员,也许会获得一些额外信息,如私密照,亲昵照、开房记录等,可以判断是否有不正当行为,有无不正常的开房情况等,不过,这些属于间接证据,亲昵照,开房记录,不能用来推定有出轨行为,只能用来辅助证明有不当行为举止。
4、注意自身安全,适时求助公权
如发生紧急和必要情况时,可以打110报警,比如看到爱人跟陌生女子在宾馆开房,怀疑是卖淫嫖娼时,自己硬闯进去,怕有人身安全威胁,同时也可能会引发其他安全风险或法律责任,建议请求公安机关介入。
警察查房后,男女两边如果不是卖淫嫖娼,承认是男女朋友关系的可能性较大。这时派出所的相关笔录,其中的当事人陈述内容,可以在未来诉讼时作为证据。
不过,公安机关的笔录,当事人不能自行调取,只能申请法院去调取。
5、使用电话录音,记录真实内容
如果发现对方有出轨行为,双方可以就相关事实沟通交流,并偷偷进行录音取证,看问题能否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以将录音中对方认可的内容,作为未来诉讼中的证据进行提交。夫妻间的谈话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不要轻信对方口头承诺,要求写书面承诺
出轨一方的婚外情,被配偶发现后,如果出轨方并无离婚意图,为了保护婚姻,有时候会向配偶方主动承认错误,并乞求原谅。
此时,可以给对方一次机会,但最好要求对方写一份悔过书,或保证书,或承诺书,让其对婚外情情况作出说明,并对未来不再发生类似行为作出保证或承诺。如果确实不再犯错,可以引以为戒;如果再次犯错,可以作为对方有婚外情的直接证据。
不过,出轨方面的证据,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因此,不建议当事人为了找这方面的证据,大费周章或付出太多时间、金钱或精力,主要因为“出轨”和法律上规定的“与他人同居”,其实并不是一回事。
大多数的出轨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如果不能被认定为“与他人同居”,法院也就不会支持以此为由的离婚诉求或离婚损害赔偿。
该方面的证据,主要在双方协商离婚时,基于各方诚信和道德约束义务,会发挥一些制约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上述证据类型,还可以关注一些间接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出行记录等,这些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婚外情,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同时,注意保留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等,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对于重要证据,可申请公证或证据保全,以增强其证明力。此外,了解对方的日常行踪、社交圈及生活习惯,也有助于发现更多线索。整个过程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避免因情绪驱使采取过激行为,导致证据无效甚至自身陷入法律纠纷。理智冷静的态度不仅有助于收集到更多有效证据,也能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