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婚外情、出轨小三调查取证公司:诉讼离婚哪些财产一定要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必须调查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如何进行调查
阶段一:诉前自行收集
1.翻找家中材料
应优先检查文件柜,其中可能存放房产证、购房合同、车辆登记证、保险单、股权证明等关键文件;抽屉里的银行卡、存单、缴费凭证也需留意;电脑及云存储中可能存在理财 APP 截图、转账记录、邮件里的合同扫描件等;保险箱内的贵重首饰购买发票、信托协议等同样不可忽视。
要特别关注标注 “共有”“婚后购买” 的合同,以及显示对方姓名的账户流水、股权分红记录、知识产权授权合同等。若发现对方未提及的陌生账户信息,需及时记录开户行及尾号,这些信息将成为后续调查的核心线索。
2.留意日常线索
对方手机银行、股票 APP 的登录界面或许会显示部分账户信息;银行发来的短信、信用卡账单邮件、证券公司推送的持仓提醒等,都可作为重要的财产线索。
对方在聊天中提到的 “投资项目”“公司分红”“朋友借款未还” 等内容,需及时记录时间、金额、涉及人员等关键信息;若对方突然变卖手表、字画等贵重物品,要留存好交易凭证或相关证人信息。
3.收集电子证据
对于合同、发票等纸质文件,需进行高清拍照,且照片要包含完整内容及签名页;针对手机 APP 界面、电脑网页中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可采取截屏或录屏的方式,录屏时需展示操作路径,以证明截图的来源;重要的聊天记录可通过 “迁移备份” 或公证的方式进行固定。
电子证据必须保留原始载体,严禁篡改文件属性,否则可能因 “证据瑕疵” 不被法院采纳。
阶段二:诉讼中的法律手段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转移
若发现对方存在卖房、大额转账、抛售股票等行为,或者对方口头威胁 “让你分不到钱”,此时需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一旦财产保全成功,对方将无法擅自处置财产,从而避免 “打赢官司却分不到财产” 的情况发生。
操作流程: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上房产地址、银行账号、车辆车牌号等财产线索;
提供担保,可通过保险公司出具保函,费用通常为保全金额的 0.1%-0.3%;
法院审查后,会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裁定保全的,会立即通知银行、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相关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
申请律师调查令
律师持调查令能够查询到个人无法获取的核心财产信息。
可调查的单位及内容:
银行:查询对方名下所有 Ⅰ 类、Ⅱ 类账户(包括已注销账户近 3 年的流水),重点核查 “频繁向陌生账户转账”“大额取现”“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 等异常交易。
证券公司 / 基金公司:查询股票持仓、基金份额、交易记录及资金流水,确认是否存在 “离婚前低价抛售转移收益” 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对方身份证号查询其名下所有房产(包括婚前购买但婚后加名、或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并调取房产的抵押、查封状态。
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信息,若车辆已转让,可追查受让方信息及交易价格,以此判断是否属于 “低价转移”。
市场监管局:查询对方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涵盖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公司章程、年报),若存在 “夫妻公司”,需调取财务报表核查利润分配情况。
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法院向支付宝、微信支付发函,调取对方实名账户的交易流水,进而发现隐藏的资金往来。
调查令需明确 “调查期限”(通常为 15-30 天)和 “具体内容”(如 “查询 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的银行流水”),避免因表述模糊而被相关单位拒绝配合。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对于律师调查令无法覆盖的情况,如对方在境外的银行账户、隐匿的信托产品、通过亲属代持的股权等,就需要由法院出面调查。
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详细说明需调查的财产名称、存放地点、关联人员信息,并附上初步线索(如对方境外账户的开户行名称、代持人的身份信息)。法院可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如请求外国法院协助查询)或向关联人员发出调查令等方式获取证据。
法庭举证与质证
将收集到的证据按 “财产类型” 进行分类整理,每类证据都要标注 “证明目的”(如 “XX 银行流水证明对方转移 10 万元”)。对于电子证据,需提供原始载体供法庭核对。
若对方否认某笔财产为共同财产,可要求其提供婚前出资证明;若对方无法解释资金去向,可主张其存在 “恶意转移财产” 行为,并要求法院按该金额进行分割。
法院认定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若一方持有对其不利的证据却拒不提供,法院可推定另一方的主张成立(例如,对方隐瞒公司分红,又拒绝提供财务报表,法院可按原告主张的分红金额进行分割)。
在调查过程中,还需关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财产形式,如数字资产(加密货币、NFT等)、会员权益(高尔夫俱乐部会籍、高级会所资格)、预期收益(未发放的绩效奖金、期权等)。这些财产虽然形式新颖或隐蔽,但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应通过合法途径调查取证。此外,对于对方可能通过虚假债务转移财产的行为,应仔细核查债务的真实性,包括债务形成时间、资金流向、债权人身份等,必要时申请法院对债务真实性进行审查。最后,建议当事人保持耐心和毅力,财产调查往往是一个漫长而细致的过程,需要多方配合和持续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