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出轨给小三转账20多万,妻子能否要回?以后先要钱后离婚
四川有一对夫妇何某与冯某本来感情不错,还育有孩子,结果何某在某个洗脚城认识了一个经理,时间一长两个人擦出火花了。李某也不顾人家有家有室,就和人家谈起了恋爱。两个人情投意合之间,这个男子就给小三连续多次的转账。甚至有很多转账的都标出什么1314、520。
如果是青年男女谈恋爱的话,这种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是赠与,法律有明确指出,哪怕两个人恋爱谈不成了,也不结婚,对不起,男方想要回来要不回来,因为你这是明确的含有赠与的转账。
可是何某是有家的人,他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他的婚外情败露之后,妻子经过调查发现,说这几年林林总总下来他总共给小三转了37万人民币之多。当然小三有解释说这些钱不光都是给她的,有一部分还是先给她,她帮着代缴的洗脚城的各项花费。而且小三在这几年中也陆陆续续给男子转了不少钱,但是林林总总算下来男子给小三的转账减去差额也有20多万。
所以老婆当然不干了,老婆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凭什么出轨还把钱转给小三呢?所以她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一审法院认为男子给小三转账完全是自由自愿的,没有任何人拿枪指着他脑袋逼迫,所以一个人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法院驳回了妻子的诉情,男子转账给小三你就得认这个事。
老婆当然不干了,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有了改判,二审法院认为这个男子转给小三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双方各有一半的支配权,换句话讲,转的那20多万男子可以处分10多万,女子也可以处分10多万,你男子自己的10多万。你愿意给谁就给谁,女子那10多万,对不起你得还。
所以二审法院判小三还给正房11万多人民币。即便这样人家老婆也不干,凭什么?而且当地的检察院进行了抗诉,抗诉之后再度审理,这次法院把事情说得很清楚了。虽然男子转的所有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夫妻关系存续,人家共同财产它是一个整体,它是不可分割的。
而二审法院的判决,你先天的把人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成了一半,丈夫一半、老婆一半,这是没有道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说一家一半的处理,而是任何一笔大额支出都得双方同意,有一个人不同意,你这笔支出他就不算数。
尤其是这个男人把钱转给小三,这明显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说,小三拿到的每一分钱都必须还给他们夫妇,20多万一分不差的都得还。
所以大家看到没有?我国法律对于婚姻的保护是非常完备的,以后所有的正房如果发现你老公在外面养小三有任何花费的话,我觉得最简单的方式不是马上离婚,而是搜集证据。查查你老公到底给小三花了多少钱,每一笔你都要统计下来,然后直接起诉小三,先把所有钱要回来你再去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除了银行转账记录外,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也是重要证据。此外,还需要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不仅在追回财产时必不可少,在可能涉及的离婚诉讼中也是重要依据。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诉讼策略的合法有效。理性面对婚姻危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是明智之举。法律虽然为受害者提供了救济途径,但预防胜于治疗,夫妻间的沟通与信任才是维系婚姻的基石。当发现配偶有异常财务行为时,及时沟通和了解情况,或许能避免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