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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小三的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3个典型案例+法律拆解,教你一步到位维权

2025-08-30 06:48:41 发布:人生的意义网

经常会有女当事人问:自己的老公外面有人了,给小三转了很多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关于这个问题,我特地结合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写出这篇文章,详细分析给大家参考!

我们都知道,在婚姻关系中,遭遇老公出轨并给小三转账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事情,现实中似乎也成为常态,这也是很多女的不愿面对却又可能发生的事情。当这种烦心事到了自己身上,也只能理性对待,毕竟有些夫妻多年,孩子都大了,老公只是一时新鲜,但是钱这个东西是家庭重中之重,所以老公给小三转的那些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呢?

我这里告诉大家的答案是:在多数情况下,妻子是有权追回这笔钱的。毕竟违反了公序良俗,且家庭的财产,很多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深入的分析分析这个问题吧。

一、以典型案例作法律分析

案例一:大额转账赠与案件

林某与贾某于2011年11月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贾某与杨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陆续向杨某转账共计287万余元。2024年,林某发现此事后,将贾某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归还这287万余元。

杨某辩称这些转账是贾某自愿赠与,且款项一部分用于双方投资开店及购买车辆,一部分用于双方交往期间的共同开销。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杨某,侵犯了林某的合法权益。其赠与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认定为无效,杨某应当将受赠款项返还给林某。最终,扣除杨某已转给贾某的款项以及卖车后按贾某要求转给其弟媳的19万元,法院判决杨某退还林某夫妻共同财产款项268万余元 ,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特殊金额转账案件

何某与冯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17年8月起,何某因常在沐足场所消费,结识了在此从事管理工作的李某,进而与李某产生了婚外情,李某也知晓何某有家室、有儿女。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何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4笔共计20余万元;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何某为维系两人关系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包含“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278笔共计17万余元。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账共计9万余元,并代何某支付沐足消费款5万余元。

2020年1月,冯某以何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向四川省宣汉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何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李某返还赠与财产及利息。宣汉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冯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达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达州市中级法院认为,何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向李某转款37万余元,其财产处分行为未得到冯某追认,赠与行为无效。赠与款项中有50%份额属于冯某,何某无权处分。何某向李某赠与金额37万元,在扣减李某向何某转款金额14万余元后,余下23万余元。23万余元的50%份额属于冯某所有,李某应予以返还。达州市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冯某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冯某不服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遂向达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达州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赠与行为无效,应当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据此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四川省检察院抗诉认为案涉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是返还全部财产,终审判决部分返还,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终审判决部分返还赠与财产,径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终审判决变相认可违反善良风俗的赠与行为,损害了夫妻中非过错一方的财产权益,与诚信、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2022年5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最终,四川省高级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李某返还冯某23万余元(即转账赠与37万余元扣减李某垫付款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案例三:小额多次转账案件

高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与小张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9年至2023年,李某以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快手支付及现金购买首饰手表等形式赠与小张财物共计198,884元。被发现后,小张只主动退还5万元。

高某认为,丈夫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决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小张返还被赠与的财产148,884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根据高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其中具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等款项的转账就多达23次,李某对与小张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亦认可,以上证据及庭审意见可以认定李某与小张是基于婚外情产生的暧昧关系。李某赠与小张钱款的行为,发生在其与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也未征得财产共有人同意,系基于在婚外的不正当关系,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严重侵害了高某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无效。高某诉请确认李某赠与小张财产的行为无效,向小张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于法有据。法院遂支持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二、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共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在上述案例中,丈夫给小三的转账资金,若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未经妻子同意的处分行为就可能存在问题。

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中的丈夫们基于婚外情向小三赠与财产,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小三理应返还财产。

三、实际操作法律要点

有效证据收集

妻子若想追回老公给小三的转账,关键在于收集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转账记录:银行转账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需明确转账的时间、金额、转账双方信息。比如在案例二中,冯某正是凭借何某银行卡和微信的转账记录,才明确了赠与的金额。

聊天记录:证明老公与小三存在不正当关系以及关于赠与款项的沟通内容。若聊天记录中提及赠与款项的用途、性质等,将对案件有很大帮助。

其他证据:如能证明双方关系的亲密照片、酒店开房记录、证人证言等(需注意证据取得的合法性,以合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才能被法院采信) 。案例三中,高某提交的具有特殊含义转账记录和李某对不正当关系的认可,成为认定赠与行为无效的关键证据。

诉讼策略

在起诉时,通常以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将小三列为被告,老公列为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需清晰阐述老公的赠与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要求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小三返还全部赠与款项。同时,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如双方是否存在互转款项、共同消费等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辩论和举证。

特殊情况考量

互转款项与共同消费:若小三主张曾向老公转账或款项用于双方共同消费,法院会综合双方转款金额、转款次数、消费合理性等因素进行考量。例如在案例二中,李某向何某有转账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就扣减了这部分金额。在一些案例中,若双方微信互有转账且达数百笔,转账金额有大有小,难以区分转账是单纯赠与还是用于共同消费时,法院会从维护公序良俗、公平原则等角度出发,酌情判定返还金额 。

投资开店等主张:若小三主张赠与款项用于投资开店等经营活动,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投资情况,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案例一中,杨某主张有投资开店款项,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最终未得到法院支持。

四、专业法律建议

一旦发现老公有出轨并向小三转账的迹象,应保持冷静,不要冲动行事,以免打草惊蛇导致证据灭失。可以先暗中收集证据,做好充分准备。

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证据越充分,在诉讼中胜诉的把握越大。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证据收集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决定是否起诉追回款项时,要综合考虑家庭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如果夫妻感情尚有挽回余地,也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协助下,与老公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夫妻感情已破裂,除了追回款项,还需一并考虑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

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但法律程序可能较为复杂和耗时,要有耐心和信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实现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老公给小三转账,妻子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遭遇此类问题的女性朋友们,不要畏惧,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婚姻权益和财产权益 。因为这是你们本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不同法院对返还金额的认定可能存在差异。有的法院认为赠与行为完全无效,第三者应返还全部款项;而有的法院可能认为,对于双方互有经济往来或共同消费的部分,应予以扣除后再返还。因此,在提起诉讼前,最好能详细了解当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倾向。此外,除了民事追回财产,如果丈夫出轨并赠与财产的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还可以主张丈夫存在过错,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在财产分割中少分或不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积极行动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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