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诉讼书
事实与理由:
(核心:用证据链描述具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避免情绪化表达)
原告与[你配偶姓名]系合法夫妻。自[大致时间]起,被告明知[你配偶姓名]已婚身份,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更严重的是,被告多次实施侵害原告人格权益的违法行为:
公然侮辱/诽谤:
例1:被告于[具体日期]在[微信群名称/小区业主群](群成员约XX人)中发布信息,称原告“[具体侮辱性原话,如:是个没人要的黄脸婆]”,并捏造原告“[具体诽谤内容,如:有婚外情]”(附证据1:微信群聊天截图及录屏)。
例2:被告于[具体日期]多次发送短信给原告同事[同事姓名],散布“[具体诽谤内容,如:原告患有性病]”等不实信息(附证据2:同事证言、短信截图)。恶意骚扰:
例:自[起始日期]起,被告持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骚扰原告,发送内容为“[骚扰内容原话,如:你去死吧、我跟你老公上床了]”等信息累计[次数]次(附证据3:通话记录清单、短信/微信截图)。[具体日期]被告还到原告工作单位[公司名称]门口围堵、辱骂,导致原告被领导约谈(附证据4:公司监控录像片段、同事证言)。
侵犯隐私:
例:被告非法获取原告病历信息,并于[具体日期]在[网络平台名称]发布,配文“[侮辱性文字]”(附证据5:网页公证材料)。
上述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原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例:邻居/同事议论疏远);
原告长期精神痛苦,确诊[焦虑症/抑郁症](附证据6:医院诊断证明、病历);
正常工作生活受严重干扰(例:因骚扰被迫请假/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990条、第991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给原告造成重大精神痛苦和实际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裁判!
此致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你的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证据清单及全部证据材料;
被告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如已知);
起诉状副本 [份数] 份。
民事起诉状参考模板(以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为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你的姓名],信息同上。
被告: [小三姓名],信息同上。
第三人: [你配偶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列明配偶便于查清事实)。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或[特定财物,如:XX品牌钻戒]);
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自转账/赠与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你配偶姓名]系夫妻关系(结婚证号[ ])。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
[具体日期],第三人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账户(账号:[ ])支付[金额]元(附证据1:银行流水,标注该笔转账);
[具体日期],第三人使用微信(账号:[ ])向被告(微信号:[ ])转账[金额]元(附证据2:微信支付记录截图);
[具体日期],第三人为被告购买[物品名称,如:汽车],价值[金额]元,登记在被告名下(附证据3:购车合同、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赠与财产共计[总金额]元,均来源于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第三人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的行为: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未经原告同意;
被告明知第三人有配偶仍接受财物,非善意取得;
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8条、第153条),应属无效;
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综上,被告取得上述财产缺乏合法依据,依法应予返还。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你或配偶住所地/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你的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第三人身份证复印件;
财产赠与证据清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物凭证、产权证明等);
证明赠与款项/财物来源为夫妻共同收入的证据(如工资流水);
起诉状副本 [份数] 份。
关键注意事项
案由选择: 人格权纠纷 OR 赠与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由律师根据证据和损害类型确定。
管辖法院:
人格权侵权: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如骚扰发生地、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即原告所在地);
财产返还:被告住所地/接收货币一方(原告)所在地/财产所在地。
配偶角色:
人格权诉讼:通常仅列小三为被告。
财产返还诉讼:可将配偶列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视策略而定),便于查清赠与事实。
证据公证: 网络侵权证据(如微博、朋友圈)极易删除,务必及时公证。
精神损害赔偿: 需提供精神损害严重性证明(如诊断书、报警记录、社会评价降低证据)。
调解可能性: 此类案件法院可能倾向调解(如要求小三道歉、部分返款),是否接受取决于你。
重要提醒:法律程序是理性维权的手段,而非情绪宣泄的出口。诉讼耗时耗力且结果不确定,务必在律师全面评估证据和风险后启动。 聚焦核心诉求(如停止伤害、追回财产),避免陷入无休止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