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私家侦探,外遇出轨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老公出轨,如何捉奸?
洛阳市私家侦探,外遇出轨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老公出轨,如何捉奸?
一般来说,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单位证明、警方证据。
1、书证:
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等。当婚外情被曝光时,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往往是最好的证据。这种白纸黑字的东西,上了法庭抵得过千言万语的狡辩,趁他还在愧疚期的时候赶紧让他落笔,等这股热乎劲儿一过,想再让他写就难了。
2、物证:
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这些东西不像人会说谎,冷冰冰的数字和纸片反而最可靠,机票存根、酒店发票这些纸片,它们不会替谁打掩护,留着就是铁证。
3、视听资料:
主要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比如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录的时候手别抖,画面清晰才有说服力,哪怕只拍到背影,也好过什么都没有,但正脸是关键。
4、证人证言:
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但说实话,愿意出庭作证的人少之又少,毕竟谁都不想惹麻烦,肯开口的更是凤毛麟角,街坊邻居最多私下嘀咕几句,真要让他们站出来,比登天还难。
5、单位证明:
有的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这种公家的书面材料,证明力相当高,盖着公章的那张纸比什么都硬,单位一出手,相当于官方替你做了背书。
6、警方证据:
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警察的东西,在法庭上基本是铁打的证据,想推都推不翻,笔录上盖着红章,谁也别想轻易赖掉。
记住,捉奸在床肯定不是最重要的。在此之前你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但最好不要侵犯到个人隐私!取证的办法不合法,把自己也搭进去了不值当,人没告倒自己先进去了。拿到实锤之前,旁证才是你的主力军。
当得知老公有小三的时候,是不是很多人苦想一切办法捉奸以置他于死地。
但是!要当心!不少人抓奸不成反被小三追究责任,大家抓奸一定要合理合法。
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教教大家合法捉奸的几种方式及雷区,下面我给大家一一分析。
男方与小三相约的主要方式
Part.1
开房
很多人想到的办法是带上亲友破门而入拍照拍视频取证。这种做法真的太危险了,稍有不慎,便是触犯了法律。
第一,现在大部分的酒店管理很严,不是随意就可以上去,大部分是需要刷房卡才能上去,电梯都按不动;有些酒店甚至需要住客本人下来接,你连大堂都未必能混进去。
第二,即使你上到房间所在楼层,如何进入酒店房门呢?破门而入?在男方听到一点动静的时候,人家早就穿好衣服,收拾整齐。即使你进去了,人家衣着规整,你无法证明对方有出轨行为。等你冲进去,人家可能已经端坐在床边谈心了,你拿什么证明?
再退一步来说,即使你真的一脚把门踹开,由于取证不合法,法院不采纳。那种爽快的桥段只在电视剧里管用,现实中只会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门赔了还得吃官司。踹坏的门要赔,酒店说不定还要告你毁坏财物,得不偿失。
那么合理合法做法是怎样的呢?
确定酒店房号,以嫖娼的名义实名报警。
实名报警的话,公安一定要出警,那么,他们就会被双双请到派出所“喝茶”做笔录。
他们为了证明不是卖淫嫖娼关系,必然会说是情侣关系,那么婚外情证据就固定了。警察一问,他们自己就把关系交代了,你都不用开口。
很多人问:这属不属于虚假报警。肯定不属于,谁能排除他们之间不存在性和金钱的交易呢,毕竟举报卖淫嫖娼人人有责。你只是尽了一个好市民的义务罢了,理直气壮。你怀疑他们有问题,打电话反映,这难道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吗?
违法捉奸真实案例:
案例一
妻子带人捉奸,被判非法拘禁罪
2015年7月下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小贺因怀疑丈夫阿峰有外遇,便找来阿裴、阿饶,一起对阿峰进行跟踪。
7月23日约16时许,小贺发现丈夫入住了某航空酒店,便也入住了该酒店,并打电话请求朋友大甄帮忙,她则与阿裴、阿饶在酒店某房间等候。
过了一会儿,大甄与另外5名男子先后到达酒店409房间,准备帮助小贺捉奸。
众人商定,等到次日凌晨再动手,以便捉奸在床。
7月24日1时54分,小贺打电话报警,称要举报某航空酒店406房间有人提供色情服务,随后民警进入406房间对阿峰和女子小赵进行调查。
当民警离开后,小贺等人趁阿峰还没有关房门冲入房间,小贺与大甄对被“捉奸在屋”的两人进行殴打。随后阿饶也进入406房间,并在小贺的授意下与大甄一起将小赵的双手按住,小贺则在阿饶、大甄的帮助下将小赵的衣服强行脱掉。
大甄、阿裴用手机拍下小赵的裸照后,小贺采用扇耳光的方式逼迫小赵对自己的手机进行解锁,以便查看自己丈夫与小赵的聊天内容。阿裴、阿饶则对手机内容进行拍照。之后,4人轮番对小赵进行看管,而其他被叫来帮忙的5人则到409房休息。上午8时许,阿峰的母亲来到酒店,阿峰和母亲在与小贺一方协商后离开。直至当日10时左右,小赵才被准许离开406房。本以为是全面“胜利”的小贺,却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的罪名起诉。原本是受害者,一冲动变成了加害者,教训不可谓不沉重,冲动真的是魔鬼。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小贺、阿甄、阿裴、阿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小贺、阿甄、阿裴被判处管制1年零8个月,阿饶则被判处管制1年。
Part.2
自家
在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
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实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你就是规矩,这没得说。
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在“罗某诉吴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评析认为:
“罗某是在她自己家里捉到奸宿的孙某与自己丈夫的,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
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孙某的其他权益如名誉权等还有待探讨。那要看她的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照片只作为给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这些都不违法”。
因此,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这是铁律,谁也挑不出毛病,只要你别把照片发到网上搞传播。
Part.3
共同居住在出租房
很多人第一时间也是想到带亲友到现场抓奸,但你可以随便以暴力的手段进去取证吗?
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你极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出租房虽然是你的钱租的,但占用的权利在对方手里,不是你想闯就能闯的,房租是你交的,但使用权此刻归他,硬闯就是犯法。
正确做法:
知道男方与小三居住的地点后,先摸排清楚具体的房号,到夜间(最好凌晨2-3点)的时候报警处理。具体方式与上述一致。夜深人静的时候,警察上门查房,一查一个准。同样的道理,让警察替你进门,比自己硬闯稳妥多了,警察敲门谁都得开。
当然,取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做好保全财产的准备。
在发现老公有出轨行为时,一定要先准备好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备用,趁他还有愧疚心时,让他签署。这份协议比什么证据都值钱,是实打实的财产保障,签了字就是把钱锁进了保险柜。趁他良心还在线,赶紧把财产约定白纸黑字写下来,等他翻脸就来不及了。
违法捉奸真实案例:
案例二
破门而入捉奸,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小王与妻子小娟都是广州市人,他们因感情问题早已有了隔阂,小娟想离婚,小王却不愿意。
于是小娟在外租了间房子,经常去那里住,妻子这一举动,让小王渐渐生疑。
一天,小王伙同阿祥等人以捉奸为由,未经小娟允许,强行踹开入小娟在外租住的房子大门。
小王等冲进屋内后发现,屋内果然还有一名男子小焕。
小王气不打一处来,与前来捉奸的众人殴打了小娟和小焕,致二人受轻微伤。
后警方到场,将小王等人抓获。小王本是理直气壮地抓奸,不料却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一脚踹进去,就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这买卖太亏,门踹开的瞬间自己的运气也踹飞了,本来是去讨公道的,结果自己背上了案底。
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将小王和阿祥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小王对检方指控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小王非法闯入的动机是为了挽救其婚姻,有别于一般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且小娟已谅解小王,加上其自愿认罪,是初犯,请求对小王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阿祥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等,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阿祥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Part.4
在公共场所
在公共场所取证的“捉奸”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
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得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在公共场所拍到的东西,是老天爷送给你的合法证据,大大方方地收下就行,公园长椅、商场停车场,这些地方可没有隐私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