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小三调查,济南市私家侦探调查取证:私家侦探走进阳光的路有多远?
济南市小三调查,济南市私家侦探调查取证:私家侦探走进阳光的路有多远?
“私家侦探”能在中国存在,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那么,为什么不能给“私家侦探”一个“名分”,把这个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许多人提出的这一问题,法律界人士的说法仍是针锋相对。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市场需求客观存在,应正视现实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反对者则强调其潜在危害和法律风险,认为不宜轻易放开,两边的道理都摆了一桌子,谁也不比谁少一条理由。
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私人侦探行业,或社会商事、民事调查行业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这种需求总的来讲是合理的、合法的,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否定其合法性,因为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不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许可的。也不能因为有个别调查、侦探机构存在违法经营,而否定整个行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已通过立法对私家侦探行业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其业务范围、从业资格和行为准则,既满足了社会需求,又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别人家已经把路修好了,我们至少可以过去看看那条路是怎么修的。
首先,侦探或调查机构并不必然侵害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依法享有的侦查权。虽然国家法律规定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享有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但调查或私人侦探机构从事的业务主要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了解民事、商事等方面有关事实的真相,获取真实信息,搜集有关证据线索。这些业务范围并没侵害公安等部门专享的侦查权。其次,侦探或调查机构也不必然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求助于调查机构的,往往是权利易受到侵害的弱者一方,如合法的婚姻关系受非法侵害,对侵害者而言其不合法的见不得人的事实,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因此,关键在于明确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并通过立法和监管确保其不越界,划清了线,才知道哪里可以走,哪里是墙。
针对北京社会调查和侦探机构存在的现象,王小明认为:一、实事求是地看待其积极的、合理的一面,宜导不宜堵,扬长避短,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制订法规进行制约和规范。二、严格划定其业务范围,对可能使用的违法手段进行严格限制。三、制订进入该行业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资格,防止不良人员进入该行业。四、对该行业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进行规范,以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设立投诉和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从而逐步推动行业走向正轨,管起来才有规矩,有规矩才能让人放心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指出,“私家侦探”的出现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想彻底禁绝有一定难度。目前中国的公检法机关对公权范围的维护尚且吃力,对某些私人权利的救济就只能爱莫能助了。在所谓的“公力救济”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时,“私家侦探”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另外,中国民间社会对“私家侦探”存在一定潜性的消费需求,社会上一小部分人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群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干起了这种赚“不见光”钱的职业。从更深层次看,这一现象也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盲区和短板,值得相关部门深入反思,有需求的地方就有生意,禁得了一时,禁不了人心里的那股劲儿。
私家侦探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是目前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反对者认为,“私家侦探”获取证据手段易违法,证据证明力不好确定;容易侵犯隐私权;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措施,不易对其管理和规范。而支持者则认为,看待一个行业,首先应当看这个行业是不是社会需求,这个行业对社会是否有益或是否是对社会有益的补充,是否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作用,不应只看这个行业里的个别现象。至于从业者素质难以保证、委托人目的难以确认、工作方式、收费标准、管理等方面难以规范等问题,都是由于这一行业处于地下、半地下状态形成的。唯有实体合法了,程序才能真正规范。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准入和监管机制,引导其健康发展,不敢见光的东西才会烂掉,走到太阳底下来,虫子自然就少了。
目前,中国工商机关没有批准一家私人侦探所的执照,眼下北京的一些私家侦探大多打着“调查中心”、“信息咨询”的旗号在营业,他们是继续“打擦边球”,求得“夹缝”中的生存,最终走入正轨?还是死路一条,终归难逃取缔的命运?这不仅取决于市场需求和法律政策,更取决于行业自身能否尽快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从长远来看,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监管机制的完善,私家侦探行业要么通过转型和升级获得合法生存空间,要么因无法适应要求而逐渐被淘汰,路是自己走的,名分也是自己挣的。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私家侦探要想在中国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行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尽快解决其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也应加强公众法律意识教育,引导人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和维护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对非法调查服务的依赖,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条路到底有多远,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准数,但每往前走一步,都离那扇叫作“合法”的门更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