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家侦探外遇小三调查取证,北京市婚外情出轨调查公司:合法还要多久?
北京私家侦探外遇小三调查取证,北京市婚外情出轨调查公司:合法还要多久?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由于“私人侦探”属于非法行业,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职业背景的人混在其中,所以鱼目混珠,使得目前整个“私人侦探”行当显得十分混乱和不“规矩”。这些从业者多数未经过系统培训,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仅凭一些影视作品或道听途说的所谓“侦查技巧”便贸然开展业务,导致行业内部泥沙俱下、乱象丛生。更有甚者,一些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也摇身一变,混迹于各类所谓调查公司之中,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的混乱程度和潜在风险。
问题一:利用顾客弱势心理进行欺诈。近两年,北京出现了众多打着信息咨询旗号的调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婚外恋、债务、商务等方面,由于涉及个人隐私, 多数客户在受骗后担心被别人发现,不敢声张或报警,而一些调查公司恰恰抓住了客户的这种心理,或肆意抬高价或以所掌握的私人隐私要挟客户以达到勒索财物或 中途卷钱失踪。这些公司往往在接单前吹嘘自身能力、承诺百分百成功,一旦收取高额定金或首付款后,便采取拖延战术,甚至编造虚假进展报告继续骗取信任,直至最后失联。部分公司还会以“风险操作费”“特殊手段开支”等名义不断追加费用,客户因已投入大量资金且担心事情曝光,往往只能继续付款,最终陷入更深的经济损失与心理困境。
问题二:以盯梢为业挖隐私赚钱。北京的一些“调查公司”,专门替雇主调查指定对象的私人情况,搜集雇主所需要的证据,从中牟利。据一位“业内人士” 称,他能搞到客户所需的各种照片,他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婚外恋时,主要是对被调查者进行全天候跟踪监视,伺机进行偷拍、偷录、偷摄,而帮人进行债务调查 时,则主要是通过关系到银行、税务机关、工商部门查找被调查者的账号、税单、工商登记等凭证。这些手段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明显违反相关行政法规。 私家侦探容易触犯刑事法律。不少“私人侦探”都承认他们经常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获得的证件,这些行为已经违法。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员还会通过收买、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内部信息,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甚至引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三:收费贵手段低劣、违法。“如果是步行跟踪某人,每小时收费是300元,需要我们汽车跟踪,每小时收费600元,亦可以承包案件,查包二奶要 4000元。”这是某调查中心的“私人侦探”报的价。“雇佣他人收集信息本应当是无可厚非的,但目前的私人侦探机构多数是靠非正当的手段收集资料。比如有 的私人侦探还可以帮人离婚。他们会派人去勾引不愿离婚的一方,如果能够成功地拿到证据,提出离婚的一方就可以达到目的了。“如果男方非要离,可又抓不到女 的错,这就得来点损招。不过收费相当高,起码得一万元以上。” 北京某“调查中心”经理神秘地向记者透露:“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也做过,不过多是女的想找男的碴儿。公司派年轻漂亮有品味的大学生,故意制造机会让那男的 上套,一般用不了两次,没有不上钩的。相比之下,找女人的麻烦,难度大一些,因而收费也会高一些。”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更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欺诈、敲诈勒索等罪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问题四:高风险、侵犯隐私权。据新华社报道,2003年12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向媒体通报,现年39岁的黄伟(黄立荣)受雇于一家社会调 查事务所,当他用照相机、望远镜进行偷拍、监视时,被调查对象发现并被对方的打手殴打致死。这是北京首例民间调查者在侦探活动中死于非命。此案件一经披 露,“私人侦探”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但在“私家侦探”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调查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迟早的事 情,这不过是民间调查业诸多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痛苦才刚刚开始。“私人侦探”机构在社会调查的名义下,在合法手段与非法手段之间寻求自己发展的空间,即 所谓打擦边球。正因为如此,“私人侦探”机构必然属于“高风险”行业。因为“调查公司”不是正规的部门,也不见得有多大实力,因此不可能有严格的制度和严 密的配合,往往是单枪匹马,一旦暴露,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私家侦探”没有法律保障。他们在调查中往往是无孔不入,网罗所有可能得到的信息。如果把握不 好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就比较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侵害国家利益。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规范指导和监督机制,一些侦探甚至会采取黑客技术入侵他人电子设备、安装窃听器、GPS跟踪器等明显违法的手段,这不仅导致其自身面临法律风险,也极易引发冲突和人身伤害事件。
走进阳光的路有多远?
“私家侦探”能在中国存在,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那么,为什么不能给“私家侦探”一个“名分”,把这个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许多人提出的这一问题,法律界人士的说法仍是针锋相对。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市场需求客观存在,应正视现实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反对者则强调其潜在危害和法律风险,认为不宜轻易放开。
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私人侦探行业,或社会商事、民事调查行业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产物。这种需求总的来讲是合理的、 合法的,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否定其合法性,因为在法制社会中,法律不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许可 的。也不能因为有个别调查、侦探机构存在违法经营,而否定整个行业的下当性和合法性。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已通过立法对私家侦探行业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其业务范围、从业资格和行为准则,既满足了社会需求,又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
首先,侦探或调查机构并不必然侵害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依法享有的侦查权。虽然国家法律规定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享有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但调查或私人 侦探机构从事的业务主要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了解民事、商事等方面有关事实的真相,获取真实信息,搜集有关证据线索。这些业务范围并没侵害公安等部门专享的 侦查权。其次,侦探或调查机构也不必然侵害公民的隐私权。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求助于调查机构的,往往是权利易受到侵害的弱者一方,如合法的婚姻关系受非法 侵害,对侵害者而言其不合法的见不得人的事实,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隐私权”。因此,关键在于明确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并通过立法和监管确保其不越界。
针对北京社会调查和侦探机构存在的现象,王小明认为:一、实事求是地看待其积极的、合理的一面,宜导不宜堵,扬长避短,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同时制订法 规进行制约和规范。二、严格划定其业务范围,对可能使用的违法手段进行严格限制。三、制订进入该行业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资格,防止不良人员进入该行业。 四、对该行业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进行规范,以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设立投诉和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从而逐步推动行业走向正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指出,“私家侦探”的出现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想彻底禁绝有一定难度。目前中国的公检法机关对公权范围的维护尚且吃力, 对某些私人权利的救济就只能爱莫能助了。在所谓的“公力救济”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得到足够的保护时,“私家侦探”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另外,中国 民间社会对“私家侦探”存在一定潜性的消费需求,社会上一小部分人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群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干起了这种赚“不见光”钱的职业。从更深层次看,这一现象也反映了当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盲区和短板,值得相关部门深入反思。
私家侦探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是目前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反对者认为,“私家侦探”获取证据手段易违法,证据证明力不好确定;容易侵犯隐私权;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措施,不易对其管理和规范。而支持者则认为,看待一个行业,首先应当看这个行业是不是社会需求,这个行业对社会是否有益或是否是对社会有益的补充,是否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作 用,不应只看这个行业里的个别现象。至于从业者素质难以保证、委托人目的难以确认、工作方式、收费标准、管理等方面难以规范等问题,都是由于这一行业处于 地下、半地下状态形成的。唯有实体合法了,程序才能真正规范。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建立准入和监管机制,引导其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工商机关没有批准一家私人侦探所的执照,眼下北京的一些私家侦探大多打着“调查中心”、“信息咨询”的旗号在营业,他们是继续“打擦边球”,求得“夹缝”中的生存,最终走入正轨?还是死路一条,终归难逃取缔的命运?这不仅取决于市场需求和法律政策,更取决于行业自身能否尽快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从长远来看,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监管机制的完善,私家侦探行业要么通过转型和升级获得合法生存空间,要么因无法适应要求而逐渐被淘汰。
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私家侦探要想在中国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地位、准入标准、行业规范、资格审定标准确立的问题,更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建立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行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尽快解决其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也应加强公众法律意识教育,引导人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和维护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对非法调查服务的依赖,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