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小三调查,呼和浩特小三分离师、小三劝退师公司机构:同居,到底合法还是非法?
呼和浩特市小三调查,呼和浩特小三分离师、小三劝退师公司机构:同居,到底合法还是非法?有人咨询:我和老婆离婚后,没办理复婚手续,仍然在一起同居生活,是不是违法的?
我解答:各自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在一起同居,并不违法。
他追问:有没有法律依据?哪部法律的哪一条明确规定"同居是合法的"?
我说:还真没有。但是,同样没有哪部法律的哪一条规定"同居是违法的",或者规定"同居是禁止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所以说,同居并不违法。
过去有个"非法同居"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一方面,如前所述,法律并没有禁止同居;另一方面,如果有"非法同居",是否意味着还存在"合法同居"呢?
法律虽然没有禁止同居,但也没有提倡和鼓励同居,因此,同居也谈不上合法。亦即:同居无所谓非法或合法,只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而已。
从法律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对同居关系的态度也经历了明显的变化。在早期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非法同居"的提法,但这更多是基于道德层面的评判,而非严格的法律界定。随着社会观念的开放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这种带有道德批判色彩的说法逐渐被更为中性的"同居关系"所取代。现行法律对同居关系采取的是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这体现了立法者对公民私生活自主权的尊重。
各自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在一起同居,较多的表现在:
1、青年男女确定恋爱关系,或者说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即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若干时间后,或领证走进法律上的婚姻,或一拍两散、分道扬镳。)
2、男女双方经过了传统意义上的结婚程序(明媒正娶,订婚、结婚仪式),周围同事、亲朋好友均认为他们是夫妻了。(就是没领证)
3、夫妻离婚后,未办理复婚登记,又在一起同居生活。
4、均已没了配偶的老头儿、老太太一起相伴生活。等等。
以上种种,尽管形式不同,但在法律性质方面,并没有什么区别。
在这些同居形式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种情况,即事实婚姻问题。虽然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同居期间产生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仍然会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也提醒同居双方,虽然同居不违法,但最好对财产问题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同居虽然不违法,但民事方面,彼此之间也没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本律师的《"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嘛"?》);刑事方面,男方有构成强奸罪的极大风险(而纯粹的夫妻关系中的可能性则较小)。
在民事法律后果方面,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存在显著差异。同居双方不享有配偶继承权,除非订立遗嘱,否则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在同居关系解除时,也无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在财产分割方面,除非能证明是共同出资,否则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这些法律上的差异,往往在同居关系破裂时才显现出来,导致许多当事人感到措手不及。
当然,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是明令禁止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其配偶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还会构成重婚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那么,对于与有配偶者同居呢?与有配偶者同居的人,就是通常说的小三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小三的问题。"有配偶者"离婚时,向其配偶承担赔偿责任的是"有配偶者",而非小三。当然,小三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则与这个"有配偶者"共同构成重婚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小三的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原配能够证明小三与配偶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并且在此期间有大额财产转移,原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小三可能还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比如,如果小三通过骚扰、威胁等方式干扰原配的正常生活,可能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甚至刑事犯罪。如果小三公开散布原配的隐私或者进行侮辱诽谤,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虽然法律没有直接禁止当小三,但介入他人婚姻仍然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不可不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