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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私家侦探外遇小三调查取证,北京市婚外情出轨调查公司:虽不合法却很有市场

2025-09-16 17:25:22 发布:人生的意义网

北京私家侦探外遇小三调查取证,北京市婚外情出轨调查公司:虽不合法却很有市场

“吱”的一声,门开了,一个年轻女子从家里走出来。一袭白裙、长发飘飘的她,一步、两步沿着台阶向楼下走去。她没有想到,此时,自己的每一个细小动作,都被反映在一个微型监视器的屏幕上。当她走出楼外,一辆神秘的带有黑色防护膜的捷达轿车,悄悄地时远时近地,跟踪在她的后面。一路上,她行走的路线,接触的人物,甚至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都无一例外被人监视着,并用摄像机真真切切地录了下来……

  这不是侦探电影,也不是在拍戏,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镜头。跟踪那个女子的不是办案取证的公安人员,而是北京的一名“私人侦探”。

  说起“私人侦探”这个词,实际许多中国老百姓并不陌生,但他们熟知的“私人侦探”都是文学作品里的形象,比如说福尔摩斯、大侦探波罗等等,这些“私人侦探”的名字如雷贯耳,每一个都带有神话色彩而且充满了神秘感。然而,文学世界中的传奇终究与现实存在距离,那些智勇双全、屡破奇案的形象,往往掩盖了这一行业在现实中的复杂性与法律灰色地带。

  可又有谁想到,在人们对这个行当还充满好奇的时候,中国出现了这样一个特殊而尴尬的群体,为了窃取别人的隐私卖钱,他们游历在中国法律的边缘,日夜活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每个角落!也许,一些人一不小心就会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成为他们跟踪、偷拍、窃听和调查的对象……

  虽不合法却很有市场

  “调查出事情的结果,解除您心中的疑惑。承接:婚姻调查、商务调查、安全防卫、行踪调查、清欠调查、寻人找物、信息查寻。承诺:快捷、准确、保密。我 公司与本市多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紧密关系,将为您提供周到的一条龙服务。24小时服务热线:6513××××。” 在北京一家都市报纸分栏广告版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记者看到一家“调查公司”登出了一则这样的广告。

  日前,记者以一名需要提供私人侦探取证服务的顾客身份按这家报上广告拨通了北京的一家调查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小姐。记者告诉她,自己一位做老板的朋友怀疑在上海打理分公司生意的妻子有婚外性行为,需要找人进行取证。  

  “先生觉得我们能接受您这样的委托吗?”这位小姐以试探的口吻对记者说。记者反问道:“那你们不是调查公司吗?” 这位小姐还是很防备,她试探地说:“要不您找上海那边的调查公司,还可以省掉一部分经费?”记者说:“如果你们办不了,那我只好另外找人了。”

  听记者说要重新找人,这位小姐马上转变态度,她告诉记者:“调查这类事情是我们最拿手的业务,如不放心可以来公司面谈,但除了正常收费外还得付两个人往返上海的差旅费。”记者说:“您就出个总价吧。” 这位小姐犹豫了一下:“不少于8000元”。

  随后不久,在住宅电梯口,记者又发现了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高技调查,为您排忧。如果您有烦恼,我们理解并知道该怎样帮助您,而且绝对替您保密。”这张广告上没有联系地址,只写着一个手机号码。

  出于职业的习惯,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号码第一次拨通了该手机。接听电话的是一个女士,该女士听明了记者的用意后,叫记者大约中午时分再与她联系,然后就匆匆挂机了。

  过了一天后,记者第二次拨通该手机,可这一次却始终无人接听。又过了几天,记者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手机,终于有人接听了。记者以需要“私人侦 探”提供取证服务的名义,与这位不愿露面的“私家侦探”联系人在电话上聊起来。当记者提出要到她的办公地点面谈时,该女士很果断地拒绝了,并且告知,业务 一般不到调查公司谈,如果确实需要帮助,调查公司会指派专人联系。

  记者通过暗访发现,除一些不露面的地下“调查公司”外,北京不少法律服务机构均有变相的 “私人侦探”业务。在今天的西方国家,“私人侦探”已成为一种如律师或医生的普通职业,他们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来向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许 多中国老百姓从国外侦探片中都能看到,那些“私家侦探”总是戴着墨镜、竖起衣领,揣着摄像机、照相机,跟踪盯梢……那么,“私人侦探”这个群体在北京又是 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呢?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正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同时,现有社会结构中无数事物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一些新事物随之应 运而生。当1992年,闻名上海的“探长”端木宏峪先生在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私人调查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该所招募的第一批调查员多数为公安战线退休的老侦察人员,办案能力相当出色。然而,在调查所名声渐渐打响时,却被勒令停业。随后,“私人侦探”这 一特殊民事服务形式,在北京、成都、沈阳、哈尔滨等地悄然出现。

  1993年9月7日,公安部电话答复工商总局,明确要求取缔一切以调查为名的私人调查所。同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 机构的通知》(公通字1993第91号)。然而,公安部这张并未公开的《通知》似乎并没能阻止调查业在中国迅猛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10 月,中国已有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调查公司、咨询公司、信息公司、经纪公司、猎头公司、保安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近2.3万家,专业调查机构、调查业 从业人员近20万人。现在全国共有上百家从事私人侦探的机构,可是在他们的营业执照上绝对看不到“私人侦探”这四个字的,他们从事的只是“信息咨询”或者 “民间调查”。

  自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来,“调查公司”在重庆、海南、广州、上海、宁波、泉州等地有“大张旗鼓”的架势。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现身泉州、一幅幅“调查公司”广告出现在海口、沈阳家长聘请私人侦探跟踪孩子行踪、中国的“调查公司”公司在重庆开峰会……的报道不断出现在 报端。

  在这个背景 下,近年,北京等地私人侦探机构似乎也出现从地下走向公开的发展苗头,要说以前是偷偷摸摸开展业务的话,现在尽管都没有以‘私人侦探’机构名义,但以冠冕 堂皇的‘某某调查机构’的面目出现,甚至公开在报上做广告,已是不足为怪了。著名诉讼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认为,随着诉讼证明制度 的规范化,对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千方百计收集证据,而有的证据通过一般的方法难以获得,这就刺激了私人侦探的出现,形成一种市场 需求。

  2003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负责人严肃指出:“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的。那些所谓‘私人侦探公 司’,都是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北京的许多法律服务机构取“调查中 心”之名,行“私人侦探”之实,表示“甭管合法不合法,给你办成事不就成了”。

  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发布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里面提到在北京市范围里新办公司,工商局“不再限制经营范 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国家专控的商品和行业以及市政府所规定的必须审批的项目外,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任何项目。据报道,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 处长贺庆财说:“今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有49个字———‘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 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这个49字的工商审批新规,是否给私家侦探这个长了10年都处在半地下状态的畸形行业一线生计?据《青年时讯》记者采访,这个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说:“这次放开经营范围的是指企业注册时,只需要工商部门的审批,而不用得到其他部门审批的行业。有的行业注册时除需要工商 部门的审批外,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这些行业仍受相关部门控制,不得放开。”

  但记者调查的结果是,尽管有关部门严禁设立“私人侦探所”,可是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北京各种冠以“专业调查中心”、“家庭调查中心”之名的“私人侦探所”仍然象雨后春 笋般出现在各个角落,他们尴尬而暧昧地活跃于法律边缘的同时,更多地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为此,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私人侦探、或称为社会事务调查、商事事务调查、民事事务调查,尽管目前没有被法律所认可,其业务也被有关部门所禁止,但其社会需求和或变相的服务却是实际 存在,并且有日趋增多的趋势,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国民实际享有的权利(而不仅限于法律上的、理论上的 权利)不断增加,而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保障机制并未健全和完善,导致这些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普遍存在。二、由于种种原因,政府机构、社会公共组织对国民权利的 保障对个体而言缺乏必要的及时性、针对性,并且这种保障的效率和成本不能满足权利人的愿望,使其转而求助于商业性的调查机构。三、当前中国参与社会经济活 动的机构和个人商业信用的低下、诚信度的欠缺和有关资信情况的虚假,使交易者缺乏安全保障,而通过调查机构掌握了解真实信息。四、司法部门在民事诉讼中采 取中立的态度,要求诉讼双方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证据质量的高低及充分程度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人们为了获得诉讼的有利结果通过专业化 的机构取得证据。

事实上,私人侦探行业的兴起也反映出社会结构转型期间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供给的某些缺失。随着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婚姻、财产、商业等领域纠纷的增多,部分民众在寻求法律救济过程中,往往面临举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尤其在一些涉及婚外情、债务追讨、公司资信调查等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调查手段,很难获取关键证据。而公安机关因警力有限、立案标准严格等因素,往往无法介入这类民事纠纷。于是,一些人便转向地下调查公司,寻求“私力救济”。

此外,现代科技的发展也为私人侦探提供了更多技术手段。如今,一些调查公司已不再满足于传统的跟踪、偷拍,而是采用GPS定位、无人机航拍、黑客技术入侵个人账户等更隐蔽、更具侵入性的方式获取信息。这些行为不仅游走在法律边缘,更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安全的严重侵害。但由于取证困难、法律界定模糊,很多受害者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另一方面,由于行业长期处于地下状态,缺乏监管和规范,私人侦探行业内部也乱象丛生。一些所谓的“侦探”根本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仅调查手段粗糙低效,还可能借调查之名实施敲诈勒索、骗钱骗色等犯罪行为。甚至出现“侦探”与委托人合谋伪造证据、进行恶意诉讼的情况,严重干扰司法公正。

尽管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但私人侦探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在持续增长。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仅北京一地,具有一定规模的调查机构就不下百家,年营业额从数十万到上千万不等。客户群体也十分广泛,包括怀疑配偶出轨的夫妻、担心子女学坏的家长、需要追讨债务的企业主、希望了解商业对手底细的商人等。

从世界范围看,私人侦探行业在英美法系国家已有上百年历史,并形成了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和行为规范。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等,也通过专门立法对私人调查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相比之下,中国的私人侦探行业仍处于法律禁止与市场需求夹缝中生存的尴尬境地。

有法学专家建议,与其一味禁止,不如借鉴国外经验,通过立法明确私人侦探的法律地位、业务范围和行为边界,建立行业准入和监管制度,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样既能够满足社会合理的调查需求,又可以有效防止调查权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然而,在相关法律出台之前,私人侦探行业仍将继续游走在灰色地带。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既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成为调查公司违法侵权的受害者,也要避免因一时需求,雇佣调查公司从事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毕竟,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的实现都不应以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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