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益心理辅导热线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在成立“乌兰浩特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后,开启了新一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公益辅导热线招募工作,经过精心筹备组织,共招募30位热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学生心理辅导能力的优秀教师。团队将本着“主动出击、防范未然”的原则,于6月6日起,为存在困惑的家长和学生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热线服务,为提高乌兰浩特市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贡献力量。
注意:中高考在即,为了做好考生考前、考后心理辅导,让考生及时调整状态,以积极心态备考,以轻松心态迎考,帮助考生、家长缓解紧张焦虑情绪,特将中高考期间公益辅导热线开放时间定为: 6月6日—6月30日,每天早8时—18时。
注意:这份心理辅导公益热线知情书需要大家知晓!
乌兰浩特市心理辅导公益热线知情同意书
亲爱的来电者:
你好!
如果你开始阅读这份知情同意书,就说明你对我们的心理辅导热线服务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正式接受心理辅导热线服务之前,请你详阅以下有关说明,以确保你了解自己的权益及责任。
甲方(接线员)
乙方(来电者)
一、关于保密原则:
1.甲方严格遵守心理咨询行业的保密原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资料或倾诉内容。如确因学术交流或其他因素需要报告该案例则需隐去来访者的个人信息。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乙方资料外泄情况,导致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同时,由于平台的工作性质以及设置,为了更好的保障乙方的福祉、以及双方的权益,通话可能被录音,但在不突破保密原则的情况下录音将不会被披露,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2.经过甲方了解,认为乙方有可能出现行为失控,并危及自身或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时候,保密原则例外。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亲属等人或终止来电。
二、关于热线倾诉与咨询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约30分钟/次免费心理辅导热线服务,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听来电。
2.热线接听过程中,如遇到来电者骚扰或者其他超出心理辅导热线服务范围的情况,接线员有权说明服务范围并且终止来电。如情节严重,接线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汇报。
3.心理辅导公益热线服务范围主要针对当前存在心理压力的调适与情绪管理。本热线服务内容不包括自杀及危机干预、精神类疾病诊断及治疗、药物使用或者其他超出心理咨询师职业范围规定的工作。
4.如来电者来电内容为自杀及危机干预、精神类疾病诊断及治疗、药物使用等超出本热线服务范围的情形,甲方可以转介乙方到专门机构或专门热线,并且不对乙方来电结束的后续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5.热线接听过程中,由于乙方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要由乙方负责。
6.乙方须保证在热线倾诉与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故意伤害自己或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乙方如有自伤、自杀或伤害他人危险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甲方不对乙方可能产生的上述后果承担责任。
三、注意事项
如果您有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心理辅导热线,如果您已经拨打电话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此知情同意书的全部约定。
来源/乌兰浩特市教育局